日报头条讯(周洁 董云玲)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在第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塔河县政法委、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塔河县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在仁和广场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活动中干警通过讲述一个个生动的维权小案例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并提示群众远离生活中常见的消费“陷阱”,鼓励大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消费思维,鼓励消费者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检察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10余人次,为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下一步,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高度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助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