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郝树行)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查处不戴安全头盔、乱穿行、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进一步提升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骑乘车辆戴头盔 发生意外防受伤
11日,交警动力大队警力围绕辖区内电动车较多的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期间,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被执勤交警取缔,原因竟是因匆忙忘记佩戴头盔。民警现场指出,当前道路湿滑,电动车侧滑情况较多,极易摔倒,骑行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和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头部受到撞击,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安全头盔不仅要戴在头上,而且一定要扣好系带,让其真正发挥保命作用。随后,交警在路口先后查处了多台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的违法电动车。
机动车道乱穿行 置身险境被取缔
15时30分许,一辆外卖电动车在和平路的机动车道上穿行,道路上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看到后都纷纷避让,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交警立刻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现场教育。16时许,交警在文府街执勤时发现有一辆电动车在左转弯机动车道内行驶,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抢道,便立即将车辆拦下并引导到路边,告知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电动车要靠右侧通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两名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交警表示,很多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在机动车道左转弯通过路口更方便,骑行一段路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却忽略了与机动车抢行的危险,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应牢记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靠道路右侧通行的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无牌、逆行、无头盔 多项违法被处罚
16时10分许,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的电动车在和平路的人行道上逆向行驶,且驾驶人和后座上的孩子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交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制止了其危险行为。交警告知驾驶人,他驾驶的车辆属于电动自行车,根据规定,需办理电动车登记,领取车牌后方可上路行驶,此外,不戴头盔、逆行都会增加安全隐患。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其逆行、不戴安全头盔、无牌上路的
行为合并罚款150元。
交警部门提示,当前路面通行条件复杂多变,电动车驾驶人更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骑行时戴好头盔、靠右行驶、按灯停行,切勿因图方便、赶时间等心理而诱发交通违法。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常态化查纠电动车骑乘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