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王宇)期盼已久的房产证终于拿到手了,真是太感谢小刘了,要不是你的帮忙,我这房产证还不知道咋办理呢!”近日,辖区居民张大爷一边拉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民警“小刘”的手,一边递上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辖区群众张大爷2017年在莲花新镇买了一套楼房,因是回迁楼,当时办理不了房产证,随后张大爷就将办理房产证的事搁置了。今年张大爷打算搬过去居住,想去办理房产证时,购房合同又找不到了,这下张大爷着急了,第一想法就是向民警“小刘”求助。
“小刘”了解情况后,发现张大爷手中只有一张当年交购房费的收据,缺少购房合同等材料。想到张大爷快八十岁了,腿脚又不方便,坐客车去一趟林口县来回得五个多小时,还不知跑几趟能办成。而自己家就住在林口县内,肯定比张大爷方便很多,于是“小刘”告诉张大爷:“您别担心,这件事儿就交给我吧。”假期回家的“小刘”没顾得上进家门儿,就赶紧帮张大爷忙活办理房产证的事。
他在林口找到了当年建设莲花新镇项目的指挥部和国投公司,但是时间过去太久了,当时负责的相关人员都转去了别的部门,于是“小刘”在几个部门之间奔波,用了两天时间,跑了几十公里,拿到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初始登记证等基本材料,帮张大爷垫付了一千多元的契税后,成功在不动产中心为张大爷办理了房产证。
将红彤彤的房产证递到张大爷手中时,张大爷十分激动,拿着房产证看了又看。“小刘警官,我手续不全,又不知道找谁,没有你帮我跑腿,我根本办不下来这个房产证,你们警察真为我们百姓排忧解难啊。”张大爷感激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