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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过节!但千万别拿“野味儿”当盘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8  浏览次数:13602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程璐) “这不马上元宵节了,家里远方亲戚回来串门儿,寻思偷偷猎一只野兔让大伙尝尝鲜。没想到能被你们发现,我真是后悔啊。”因为想在元宵节的菜谱里填上这一道“野味”,殊不知这“一盘菜”让郑某某犯

     日报头条讯(程璐) “这不马上元宵节了,家里远方亲戚回来串门儿,寻思偷偷猎一只野兔让大伙尝尝鲜。没想到能被你们发现,我真是后悔啊。”因为想在元宵节的菜谱里填上这一道“野味”,殊不知这“一盘菜”让郑某某犯了法。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向阳派出所联合森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2月20日,向阳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称林口县龙爪镇山东会村居民郑某某有疑似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嫌疑。民警接到线索后,立即驱车前往郑某某家中进行调查,在郑某某家仓房内的纸壳箱中发现一只野兔死体,野兔脖子上还套着一根铁丝。面对民警的询问,郑某某谎称野兔是在附近山上捡到的,并不是自己狩猎所得。在与郑某某交谈过程中,郑某某神情紧张,眼神躲闪,说谎的痕迹十分明显。为了获得更加可靠的证据,民警通过仔细检查,在其院内发现了与野兔脖子上相同的铁丝猎套。诸多证据面前,郑某某放弃狡辩,最终承认了其非法狩猎野兔的犯罪事实。

      经查,郑某某于2024年2月中旬在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胜利经营所38林班放羊时,发现了野兔活动的痕迹,便萌生了给元宵节的餐桌上增加一道“野味”的想法,随即回到家中自制了一些铁丝套,下完猎套的第二天,就狩猎到野兔一只。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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