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法制 » 正文

过年伸贼手“侦心”护平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次数:21456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程璐)案件不看小,件件牵民心。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大海林分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全力快侦快破,用“侦心”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的财产安全。

      日报头条讯(程璐)案件不看小,件件牵民心。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大海林分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全力快侦快破,用“侦心”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的财产安全。近日,分局深挖追踪,成功破获盗窃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1月31日,辖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受害人家中现金被盗。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前往案发现场,一面向受害人赵先生(化名)了解家中财物损失情况,一面细致的对案件现场进行勘查。民警发现曾有一名非辖区居民的男子在案发现场附近徘徊,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办案民警以案发地为中心,通过大量工作最终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案件侦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民警锁定王某(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发现王某(化名)系2024年1月份刚刑满释放,有多次盗窃犯罪前科,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为快速抓获犯罪嫌疑人,民警利用嫌疑人潜回家中过节的有利时机,积极联合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民警,于2月18日,在王某(化名)户籍地黑龙江省东宁市大城子村将其成功抓获。

      “在铁证面前,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自己好吃懒做,因刚释放无生活来源,遂萌生盗窃念头。2024年初,想着返乡过节是盗窃的有利时机,于是便在异地“重操旧业”,所盗窃的钱财均被自己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