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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警”无险 居民楼道突发火情 黑龙江省林区民警紧急救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07  浏览次数:12422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程璐) “如果没有警察同志勇敢灭火,我家肯定被烧没了,太感谢啦!”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利民社区居民激动的说,字里行间满是对民警的感激和赞许之意。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兴隆派出所民警临

日报头条讯(程璐) “如果没有警察同志勇敢灭火,我家肯定被烧没了,太感谢啦!”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利民社区居民激动的说,字里行间满是对民警的感激和赞许之意。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兴隆派出所民警临危不惧、快速反应,及时扑灭一起居民楼道火情,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月30日下午13时许,兴隆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家单元楼道起火,情况十分危急,请求民警帮助。水火无情,刻不容缓,值班民警立即携带灭火设备赶往现场并拨打了119火警电话。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起火点位于居民楼道的五楼至六楼缓台处,楼道窗口处正冒出滚滚浓烟,空气中还散发出浓烈刺鼻的气味。民警迅速向居民询问情况,了解到起火物为居民放置在楼道内的废旧家具及被褥等杂物,如不及时将火扑灭,火势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里太危险,大家不要靠近,走远一点!”民警疏散围观群众后,立刻拿起灭火器冲上了楼。冲在最前面的民警林海率先到达起火点,顿时被滚滚浓烟呛的睁不开眼睛,剧烈的咳嗽起来。但情况危急,林海跑到下层楼深吸一口气,又毫不犹豫的拎着灭火器冲上楼去继续灭火。

数分钟后,明火终于被成功扑灭,有效防止了火势的蔓延。而此时林海的眼睛已被浓烟熏的通红,泪流不止,但林海不顾疼痛,多次返回起火点查看,防止明火复燃。待消防员到达现场后,民警配合消防员对起火点进行详细清理,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兴隆派出所民警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及时有效控制火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民警提示: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及可燃性物品不但增加了火灾发生几率,更使人员撤离及消防救援难度增大,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形成巨大威胁,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大家不要让楼道变成“杂物间”,让杂物堵塞了“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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