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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03  浏览次数:10983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马楠 摄影 董云玲)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月1日,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

      日报头条讯(马楠 摄影 董云玲)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月1日,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上,塔河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与全体参会人员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并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作风纪律、安全工作等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频发的关键时间节点,为杜绝各种违反“四风”问题的发生,全体干警必须提高认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时刻把自己的行为规范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监督之下,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真正把纪律立起来,要求严起来。要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律作风问题持续好转。

      二要遵规守纪,坚守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检“禁酒令”及“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杜绝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既要管好自己,又要严格要求和教育家属,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文明的新春佳节。

      三要提高认识,做好防范。值班人员要坚决杜绝松懈思想,严格遵守值班纪律,节日期间遇到维稳、信访、安全以及其他应急突发事件,要依法依规稳妥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各类文件资料,确保各种信息安全。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节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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