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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调度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26  浏览次数:13650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 为继续深入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意见》,扎实提升减刑、假释工作规范化、实质化审理水平,提高办案质效,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规范减刑、假

日报头条讯  为继续深入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意见》,扎实提升减刑、假释工作规范化、实质化审理水平,提高办案质效,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规范减刑、假释报请证据审查工作调度会,辖区各刑罚执行单位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哈尔滨中院审监一庭副庭长王福军、副庭长刘鹏、法官张晓光以及综合组长杨天骄对《关于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部分证据审查意见》进行逐条解读,同时针对执行机关报请材料中情况说明混乱,转监罪犯、涉财产刑罪犯所需材料缺少统一模板,刑罚执行机关存在法律法规宣讲不到位,财产性判项执行证明材料核实工作不好,限额消费审查标准不一致等突出问题,明确了法院审查标准,下发规范化文件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与会刑罚执行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问题,审监一庭业务专家进行现场答疑,双方参会人员围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展开热烈地交流讨论,确定形成统一的报请证据审查标准。

刑罚执行单位表示,今后将按照法院证据审查意见认真做好报请工作,同时协同配合法院建立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通过事前沟通,避免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程序性障碍和实体性争议,确保每一件减假案件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

减刑、假释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体现“宽严相济”,彰显人道主义,对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促进罪犯回归、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哈尔滨中院将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衔接,发挥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来源: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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