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法制 » 正文

男子非法捕猎“东北神兽” 细心民警一“刀”定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24  浏览次数:21616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王旭)俗话说“狡猾的狐狸斗不过聪明的猎人”,但要是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再聪明的“猎人”也斗不过厉害的警察。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湖水派出所联合森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1月18日

日报头条讯(王旭)俗话说“狡猾的狐狸斗不过聪明的猎人”,但要是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再聪明的“猎人”也斗不过厉害的警察。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湖水派出所联合森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1月18日,湖水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称林口县青山镇联合村居民郑某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在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刻驱车前往郑某家开展调查,在到达郑某家中表明来意后,郑某表态:“警察同志你们放心,我老郑坚决不会干违法的事。”并主动打开自家的仓房门,把冬季储物大缸里面的所有东西拿出来让民警查看“以表诚意”。此时,细心的民警发现郑某家院子一墙角处有把匕首,匕首上冻有血迹,还有些许动物体毛。郑某急忙解释这是自己前一阵杀羊用的刀。随即多名民警仔细查看了匕首上的体毛,发现该毛呈现棕褐色,又短又顺,疑似狍子体毛,并非郑某口中的羊毛。民警给出判断时,郑某无言以对,最终承认了自己猎捕狍子的犯罪事实。

据郑某交待,他养了近百头山羊,常年在山里放羊。2023年10月份上山放羊时,发现山上有4副别人下的钢丝猎套,于是临时起意,把猎套解掉,放到只有自己知道的地方,以便于猎捕狍子。并于2023年11月15日成功猎捕到一只野生狍子,部分狍子肉已被食用。

目前郑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