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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明着放 “伤车”又“伤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12471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程璐)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车主为了一时之便,将贵重财物随意放在车内,殊不知这种做法很容易让盗贼“惦记”,最终是既“伤车”又“伤钱”。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联合绥棱县公安局就破获了一

      日报头条讯(程璐)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车主为了一时之便,将贵重财物随意放在车内,殊不知这种做法很容易让盗贼“惦记”,最终是既“伤车”又“伤钱”。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联合绥棱县公安局就破获了一起以砸车窗为主要作案手段的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盗贼疯狂作案 车窗接连被砸

      1月12日,绥棱分局工人街派出所连续接到3名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车的车窗被砸,车内现金、香烟、首饰等财物被盗。经了解,三名受害人案发前一晚将车辆停放在了路边或小区内,车内财物均摆放在了明显位置。

      缺少有效线索 案件陷入僵局

      为早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及时挽回群众损失,工人街派出所立即抽调专门警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办案民警首先以3个案发现场为中心开展调查走访,但由于被盗车辆均在监控范围外,且案件发生在深夜,嫌疑人实施犯罪后迅速逃离,没有留下目击证人,致使破案难度大大提升。办案民警通过多日的摸排走访,均未查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两地警方联手 盗贼终落法网

      “这种系列盗窃案件,一般不会只在一个地方发案,如果嫌疑人在其他地方也做过案,也许会留下蛛丝马迹。”面对陷入僵局的案件,办案民警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加大与绥棱县警方的沟通联系,最终得知,1月13日,绥棱县区域内也曾发生多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作案手段如出一辙。在绥棱县公安局镇北派出所的通力协作下,办案民警最终通过绥棱县案发地的视频监控,锁定了2名犯罪嫌疑人,并成功抓获正在绥棱县某网吧上网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杨某。

       “就是趴车窗上往里看,有钱有东西的我们就用砖头把车窗砸开,啥也没有的就不砸了。”经讯问,李某、杨某如实交代了1月10日至13日期间在绥棱林业局、绥棱县等地实施盗窃,累计作案7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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