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法制 » 正文

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区局以案释法:何为非法狩猎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次数:21655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冯皓)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区局食药环侦大队破获一起团伙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姜某城、赵某福、管某海在没有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多次在野外的稻田及林地内,利用铁质弹弓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警方

日报头条讯(冯皓)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区局食药环侦大队破获一起团伙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姜某城、赵某福、管某海在没有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多次在野外的稻田及林地内,利用铁质弹弓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警方共计查获野生雉鸡4只、麻雀1只。根据相关公告,阿城区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弹弓为禁猎工具。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移送起诉。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为非法狩猎罪。本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警方提示

野生动物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也是人类的朋友,更是我们生存的大自然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狩猎行为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要共同保护自然环境,以及在自然环境中生存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大自然生态圈,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身。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