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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公安:“劝阻”见实效 “反诈”在路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02  浏览次数:15474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陈思思 冯皓)处置各类预警信息130余万条,上门劝阻11万余次,直接挽回群众损失9000万余元,紧急止付并冻结涉案资金2.7亿余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一周年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通过

日报头条讯(陈思思 冯皓)处置各类预警信息130余万条,上门劝阻11万余次,直接挽回群众损失9000万余元,紧急止付并冻结涉案资金2.7亿余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一周年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及时进行劝阻,提升了群众的反诈意识和能力,有效地守护了群众的财产安全,努力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生遏制在源头。

11月20日,道里分局反诈中心接到预警劝阻指令称,居民邢女士可能陷入了“冒充公检法”的电诈骗局中,并随时可能给骗子汇款。接到指令后,反诈中心立刻联合丽江路派出所民警与邢女士取得电话联系,电话接通后邢女士称,因为她的银行卡涉嫌洗钱,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而且正要给“公安机关”转钱,没有受骗,随即挂断了电话。见沟通无效,民警火速赶到邢女士家中,表明警察身份后,劝阻邢女士向骗子转钱。但邢女士还是固执己见,认为自己没有被骗,民警便反复耐心地向其讲解骗子的伎俩,重点对“冒充公检法”诈骗进行了针对性地讲解。

通过民警耐心工作,邢女士这才反应过来,称差一点就把近10万元的退休金转给了骗子。离开时,民警叮嘱邢女士,如果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或96110进行咨询,千万不能随意给对方转账。

警方提示: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发送通缉令、逮捕证、拘留证等法律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等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如一旦发现被骗,要保留证据并及时拨打110、96110或就近到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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