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常红锋 林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共同创造的新型政党制度。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是民主党派组织的基本细胞,是民主党派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发挥作用和扩大社会影响力的重要保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组织建设好,才能激发党派成员的活力,增强民主党派的凝聚力,从而更好的履行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的职能。因此加强新时代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才能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本文试从民主党基层组织建设的政治站位、存在问题、路径等出发,对做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问题进行若干思考建议。
一、站位与意义
一是不断夯实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一个对社会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做出重要贡献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必然拥有一批相应的人才。正是各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存在,才使得更多人才的发现和使用多了一条重要渠道,使民主党派的人才在质与量两个方面都得到较好地进步与发展。
二是基层组织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参政党只有在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谈及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民主党派的存在和发展是多党合作制度的基础之一,只有民主党派组织不断发展成员,不断实现新老更替,组织后继有人,才能为多党合作制度创造持续、稳定发展的组织基础,只有组织建设为民主党派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健康有活力的后备力量,多党合作制度才能存在和发展。
三是正确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必然要求。组织建设是参政党建设的基础。作为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担负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等职能。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不断输出高素质的党外人士到各级政府、人大、政协等机构任职,从而进一步夯实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是发挥参政党纽带作用的重要保障。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汇集了大部分党外人才,在积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动党外人士、党外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特殊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建设,为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现实需要。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当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得到健康稳定发展时,各民主党派中的代表人士也会不断涌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力也进一步增强。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有利于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对中国政治制度西化、分化的图谋。
二、问题与短板
(一)领导班子成员属兼职的多影响工作开展。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多数不是专职人员,这是民主党派有别于中共组织机构的显著特点。民主党派市级领导班子一般只有1名专职副主委(有的党派甚至没有专职领导),其余领导班子成员都分散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这些兼职的领导班子成员都是各单位的领导或业务骨干,本职岗位任务繁重。因此,各民主党派不同程度地存在领导班子成员精力集中难、活动开展难、作用发挥难、合力形成难的现象,影响了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能力的提高。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虽有分工,但客观上由于大多为兼职干部,且不熟悉党务工作,造成工作有分工,职责难落实,党务工作基本由专职副主委承担的现象。而专职副主委不可能包办所有党务,只能承担日常事务,使得党派工作机关化,影响党派组织活动、参政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民主党派对优秀人才的吸收难度加大。一方面是因为从大学开始,就有大批优秀的人才就加入中国共产党;另一方面是在各单位中,由于大家普遍对民主党派的认识并不到位,甚至是闻所未闻,符合民主党派吸收对象的大部分专家人才也都是中共党员,所以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选择上的空间非常小。这也直接导致党派组织发展工作中出现片面注重职称、学历、职务和经济地位的趋向,忽视了对政治素质的考察和先进性的考虑,出现了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盲目性。
(三)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界别特色有淡化趋势。出现这种情况最主要的原因是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选择空间小,导致各民主党派对有代表性人士人才的争取成为共识。同时,由于各级政府对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区别对待(包括政治安排和工作安排等的差异),导致各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上既呈现趋同性又呈现竞争状态。在这方面,有的中共地方党委和政府缺少对民主党派的界别特色进行政策性的重视、支持和调整。按照民主党派自身的章程规定,有些党派的吸收对象均为事业编制人员,但在党派机关中却要求必须为公务员编制身份,这一方面给民主党派出了难题,另一方面则导致了各民主党派在吸收成员的时候会选择性地忽略自身的特色和界别。
(四)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领域还不够宽。虽然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对民主党派的重视和支持。但是,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中却常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例如:党派成员可以担任法院、检察院的领导,但党派却不能在这两个部门发展成员;再比如党派在行政单位发展成员相对较难,个别单位的领导以加入后对原先的工作不适合做来拒绝你的要求;还有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入民主党派缺乏具体的评判标准……
(五)个别单位对中共中央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文件精神认识不足。《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明确指出: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现实是有些单位领导对党派的组织发展带有偏见,有的不允许在本单位发展党派成员,民主党派人发了相关的材料,需要党委提供意见,党委相关人员表示不清楚相关要求,没法提供意见;甚至有的明确表示加入党派的人员不作为单位的培养对象,还有个别基层领导对党派成员不闻不问,有的对本单位党派成员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不予理会,不予采纳,甚至出现为难提批评意见的党派成员。
(六)部分单位对民主党派成员参与组织活动支持力度不够。相当部分单位对党派成员参与基层组织生活、调研工作等不予计算工作量,不给予时间保证,随着社会活动节奏加快、工作和生活的竞争压力加大,党派基层组织成员参与党派组织活动的时间、精力等受到一定制约,给党派组织发展、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增加一定难度。
(七)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存在经费不足的现象。从现有的情况看,党派成员参加各类课题调研、提案撰写,甚至组织活动所需用的活动经费都非常有限。这使得党派的很多组织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交流和锻炼的机会少了,参政议政水平也自然无法得到更确实有效的提高。
三、路径与思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引领。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16条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因此,民主党派成员较为集中的中共基层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引领。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理解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领导 ,促进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党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领导。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或者成员的企事业单位中共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的原则,加强党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领导,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有意识、有计划地将部分适合从事民主党派工作的优秀知识分子留在党外,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发展新成员。中共基层党组织在加强党的领导上,应统筹干部使用政策,对民主党派干部按照“党外干部也是党的干部”的理念和党内干部同标准使用。加强统战部门对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或者成员的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促进这些单位党组织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
(三)加强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和中共基层党组织的协商沟通。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在基层组织自身建设、推荐干部使用,党派成员发展、鼓励成员职业发展上应和中共基层党组织加强协商沟通,争取单位中共党组织的支持,促进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的发展。中共基层党组织也应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在单位的表现向民主党派地方组织通报,形成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和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或者成员的企事业单位中共基层党组织的协商沟通机制,促进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的发展。
(四)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发展的工作机制。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民主党派提出的“四新三好”的要求,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不断提升民主党派亲和力,增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发展的工作机制。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发展,一是从培养初期就应该征求成员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的意见,争取中共基层党组织的支持,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高质量成员发展的必由之路;二是注重加强对发展成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教育,三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则下,培育新成员的参政党意识,强化他们的责任担当;四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发展成员的程序,坚持重点发展和一般发展的统一,坚持培养和使用的统一。(作者:赵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