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石宇)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 大的队伍。许许多多的面容和身影,永远定格在了青春的模样。他们在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在血与火的考验面前奋勇前行、逆行而上……值此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冰城公安英烈子女用最真切的方式纪念缅怀父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
传承红色血脉 赓续父辈荣光
1994年6月27日21时,时任阿城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的高子荣,在亚沟镇执行任务时被歹徒杀害,时年44岁,后被追授为烈士。
“还记得1994年的春天,那时我只有16岁,父亲总要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抽出时间带我和**去山里感受春天的气息。父亲总说我和**是他心中美丽的茉莉花,要用淡淡的芬芳带给人们幸福和快乐。那时的天湛蓝湛蓝,我们的周身镶嵌了一圈金色的轮廓,父亲头顶的**闪闪发光,我依偎在父亲的怀抱里,感受山一样的温暖。”高莉莉追忆起父亲,不禁湿润了眼眶。
后来,高莉莉和**高楠楠也像他们的英雄父亲一样穿上了**,肩上扛起了和父亲一样的徽章,站在了父亲曾经战斗过的岗位上。姐妹二人在公安工作中,始终不忘父亲的教诲,时刻以父辈的旗帜为榜样,无论工作岗位如何变更,她们守护平安、打击犯罪的初心从未改变。高莉莉说:“春风拂过脸颊,我知道父亲当年的愿望我们做到了。我们也永远记得父亲那句话,我们是他心中的茉莉花,要永远散发着为人民服务的芬芳,让身边的每个人都感受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真挚情怀。”
继承父亲遗志 扎根基层沃土
1991年6月28日,时任五常市公安局志广派出所所长的陈吉星,在与两名持刀抢劫**的犯罪分子搏斗中,不幸中弹牺牲,年仅32岁,后被追授为烈士。
追随父亲的足迹,2003年,陈龙从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毕业后,实现了他儿时的梦想,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从那以后,他扎根基层18年,始终脚踏实地地工作,如今已经成长为五常市公安局营城子派出所所长。工作多年,他屡破大案,成为群众信得过的好警察。
每年的烈士纪念日,陈龙都在心里默默地告诉父亲:“儿子长大了,我会继承您的遗志,继续扎根在基层,做一名百姓喜爱的好警察。”
追寻父辈足迹 筑牢忠诚警魂
2008年8月,时任双鸭山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警大队七星中队中队长的韩旭东,在侦办一起故意杀 人案时,被一起意外车祸夺走了生命,后被追授为烈士。
2022年,韩宇从吉林警察学院毕业后分到刑侦支队六大队一中队工作。一年多来,他参与侦破多起扒窃、入室盗窃和盗窃车内财物等民生小案,特别是在侦破“7.31”专案时,他连续工作20个小时,驱车800公里,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9月14日,韩宇积极响应市局党委号召,下沉到道里分局太平庄派出所随警作战。他将刑侦工作经验与派出所的日常工作充分结合,获得了派出所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他深知,与父亲相比,自己做的工作还微不足道。但他坚信,只要坚守初心、心系百姓,就一定能成为像他父亲一样优 秀的人民警察。
不忘从警初心 激发前行力量
1998年12月20日,哈同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任宾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副主任的罗伟东,在现场保护警民人身安全过程中壮烈牺牲,后被追授为烈士。
“爸爸,如果你也想我了,能不能来我的梦里看看我……”罗楠追忆起父亲,不禁流下热泪。
2003年,从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毕业后,罗楠成为了公交分局的一名民警。20多个春秋弹指而过,他一直记得父亲的谆谆教诲:打击犯罪、守护平安,是警察与生俱来的职责。
工作中,罗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最小作战单元实战培训,示范讲解反恐器材的使用,组织民警以模拟对抗提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罗楠以实际行动,传承父亲遗志,践行警察誓言。他说:“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也绝不会退缩。”
愿乘父辈理想 巾帼诠释警魂
2015年2月24日14时许,时任南岗分局新春派出所民警的姚欣突发心脏病,倒在工作岗位上,他强忍着剧痛,艰难地将配枪取了下来转交给同事保管,随即昏迷,与世长辞,终年51岁,后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我的父亲用一生诠释了什么是爱、责任和担当。我是英烈的子女,更是一名共产党员,我身上流着他的血,要忠诚于党,履职尽责。”姚瑶提起父亲,眼神儿变得愈加坚毅。
父亲去世三年后,姚瑶继承遗志,在父亲战斗的地方成长。工作中,她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想信念,立足出入境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赢得了群众的口碑。她说:“穿上这身警 服,就要像父亲一样,踏踏实实地做好每天的工作,替父亲延续他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