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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系统4个集体获评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次数:40963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乔健)近日,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结果揭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勤务大队二中队、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公安局第一公安派出所、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双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

日报头条讯(乔健)近日,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结果揭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勤务大队二中队、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公安局第一公安派出所、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双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4个公安集体全部获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黑龙江省公安系统获评的4个集体以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高超的职业技能、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岗位业绩,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窗口一线单位和服务平台上开展一系列有形有效的主题实践活动,为推动龙江公安机关发展、促进青年民警成长、弘扬文明风尚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昂扬风貌。

近年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广大青年民警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龙江公安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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