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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公证处创新公证服务模式设立公证调解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1  浏览次数:67964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 9月20日,牡丹江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驻牡丹江公证处调解室揭牌仪式在牡丹江公证处举行。牡丹江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刁伟波、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牡丹江

      日报头条讯  9月20日,牡丹江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驻牡丹江公证处调解室揭牌仪式在牡丹江公证处举行。牡丹江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刁伟波、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牡丹江公证处相关人员参加揭牌仪式。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无讼”的价值取向。在实践中,公证机构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四大职能优势,在预防风险、化解纠纷、服务群众、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比其他社会组织更具中立性。公证人员在纠纷处理中能够更好地被纠纷各方当事人所接受,增加信任基础,减少沟通障碍,公证调解作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刁伟波指出,公证调解通过“繁简分流、诉调对接、无争议事实确认”等方式,切实解决双方矛盾,在促成当事人各方矛盾纠纷解决的同时,能采用综合手段帮助各方履行调解结果,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调解案件不收费,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有利于社会总体经济效益提升。公证调解通过全流程介入实质性化解纠纷,即能发挥事前预防功效,在纠纷发生后,能够充分讲解法律、法规、诉讼流程及相关政策,促进争议当事人回归理性。公证调解能够更充分地了解当事人的真实需求或真实意图,帮助各方当事人实现诉求。公证调解还可以综合运用提存、资金监管、保全证据、履行监督、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方式强化和巩固阶段性调解结果或快速达成和解。

      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主任王洪涛表示,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在牡丹江公证处设立调解室,是在现有诉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增设证调对接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应用的模式场景,携手打造更为丰富的调解服务生态圈。

      在新一轮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公证+调解”模式创造了新的业务领域,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下一步,牡丹江公证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明确具体服务范围、运作方式、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人员管理等,加大公证实务培训,拓宽调解纠纷、遗产管理、财产信托、税务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等各方面公证实务培训范围,邀请人民调解专家对公证人员进行调解事务方面的专项培训。对适合调解的案件委托公证处先行调解,将公证调解纳入基层综合调解平台等。

来源:牡丹江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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