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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以行政执法“全省统考” 促法治环境“高分交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19  浏览次数:45613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黑龙江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践行“法治就

日报头条讯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黑龙江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践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严把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入口关”,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9月18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在全省统一组织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资格考试,以考促学,强化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能力素质,持续保持执法队伍生机活力。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陈宏到省直和哈尔滨考区进行巡考,听取了两个考区考试情况,查看了考务管理、服务保障和考风考纪等情况。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监督机构共7863人在92个考点参加考试,其中成绩合格7273人,合格率达92.5%。考试合格人员可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生成电子行政执法证、监督证。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司法厅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紧紧依托全省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严把“资格关”“监督关”“质量关”,狠抓入口管理、过程管理、结果管理,将所有人员信息录入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严格进行审核,通过核验身份、全程摄像、机选抽题、提交亮分等确保成绩真实,公共法律、专业法律、执法技能培训相结合,扎实提升执法及监督人员实操能力,打造高素质行政执法及监督队伍。

此次组织全省统一考试是黑龙江省司法厅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持续发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拓宽和丰富培训方式,增加执法实务培训内容,有效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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