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周洁)诚信为人之本,守法兴业之基。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实守信文明新风,9月7日上午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开展“诚信龙江”建设宣传工作。
活动中,第二检察部干警向沿街商户发放《民法典》宣传单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检察干警从诚信经营等方面内容入手,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检察实践、社会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案例、解答问题,特别向商户讲解了从业经营中的常见问题,引导商户更加全面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培育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新风尚树立“诚信做人,以德立身,诚信经营”的思想理念。
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举全院之力一体推进,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聚焦市场主体需求,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普及法律常识,以更加主动、更加便捷、更加专业的服务,在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诚信法治环境,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努力为推进平安塔河、法治塔河、诚信塔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