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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联手为民解忧 排除井盖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9  浏览次数:81084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王帅)井盖虽小,涉众必慎。窨井盖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遍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有“城市纽扣”之美称,可“城市纽扣”隐患不少,着实让人忧心。9月5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立足检察

      日报头条讯(王帅)井盖虽小,涉众必慎。窨井盖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遍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有“城市纽扣”之美称,可“城市纽扣”隐患不少,着实让人忧心。9月5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回头看,打好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组合拳”,成立工作专班,汇集线索来源,开展专项检查。

      检察干警走访县域内公共广场、住宅小区、学校、超市、步行街等人流量较大的道路和区域,对井盖设施进行了全面“体检”,并对不同程度存在缺失、破损、塌陷、突起、松动、错位等影响群众安全通行的井盖进行了拍照取证,最后将发现的问题归纳整理,以备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修复井盖,消除实际存在安全隐患。

      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就涉窨井盖案件线索摸排、移送等方面内容,强化刑行衔接,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共同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井盖虽小,安全事大,无论是刑事检察,还是公益诉讼,只要事关人民群众利益,检察蓝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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