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张蕊 摄影 刘悦)八月,盛夏时分,一个骄阳似火的季节,一个属于青少年们欢乐充实的假期。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强化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8月10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童”行法治研学活动,十几名鄂伦春族小学生在检察机关的邀请下参加了一场暑期法治“研学游”。特邀人民监督员监督研学活动。
研学第一站“参观功能区”
同学们先后参观了检察听证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荣誉室、案管大厅、“义心”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借助未检工作室的展板和多媒体,带领孩子们了解青少年行为规范准则和自我保护常识,通过检察官姐姐的讲解,同学们了解了检察机关职能和日常工作,揭开了检察工作的神秘面纱。
研学第二站“沉浸式体验宣告会”
同学们你们好,欢迎来到“检察宣告室”,请问有哪位同学知道什么是宣告室吗?随着检察干警的问题,“沉浸式”体验宣告会正式打开帷幕。
此次宣告会模拟的是一起未成年人伤害案,同学们争先恐后地抽取自己在宣告会上的角色,通过“剧本”现场演绎,沉浸式参与宣读不起诉决定书、训诫等环节,让同学们更加直观、更加身临其境地认识到问题和严重后果,告诫他们引以为戒,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研学第三站“趣味法律小课堂”
同学们在检察干警的带领下,一起走进“趣味法律小课堂”。观看荣获了全省三微优秀作品《检爱.重生》微电影,让他们了解到检察院如何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用微电影讲述好检察故事,传播新时代正能量。电影结束后,未检团队组织学生们通过参与“你问我答”、“撕标签”的互动游戏,帮助孩子们了解各种犯罪套路,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兰成为学生们送上美好的毕业寄语,希望未来的日子里,同学们胸怀远大的理想、善良的品格、责任的担当,做一位勇敢、自信、大方、阳光的人,并为每一位同学颁发研学证书和毕业礼品。
少年强,则国强。此次研学活动,不仅让同学们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也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行走的课堂,有诗和远方。把快乐的种子洒满在成长的旅途中,留下别样的感动,愿美好的画面将永远定格在同学们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