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刘利)2023年以来,在大兴安岭分院检察技术与信息化部门指导下,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认真做好信息化工作,能动履职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信息化工作机构建设。本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全面加强对信息化各项工作的审核及把关,专人负责业务系统、计算机日常维护、视频保障等工作,确保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保障力度。按要求实现检察业务系统2.0国产化计算机全覆盖,更换院内老化电源4个、线路3条,更新机房不间断电源设备,做到断电情况下连续8小时不间断供电,进一步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设备保障。
三是注重信息化视频保障实效。坚持定期对视频线路和网络设备开展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视频会议质量和效果。年初至今共顺利保障省级会议55次,地级会议12次,本级会议32次。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为有效保障网络和信息化安全,本院建立健全《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保密三员人员设置、职责和权限的通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安全保密管理机构与职责的通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重要涉密要害部门的通知》《机房出入登记表》《机房日常巡检记录表》,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提供良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