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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公安多项举措撑起青少年暑期“安全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27  浏览次数:51128
核心提示:生态之州 平安黔南系列报道之十二贵州瓮安公安多项举措撑起青少年暑期“安全伞”  近日,在贵州省瓮安县建中镇培文社区的会议室里面,来自周边的30余名群众带着自家的小孩,正在观看瓮安县公安局制作的青少年暑期安


生态之州 平安黔南系列报道之十二

贵州瓮安公安多项举措撑起青少年暑期“安全伞”


  近日,在贵州省瓮安县建中镇培文社区的会议室里面,来自周边的30余名群众带着自家的小孩,正在观看瓮安县公安局制作的青少年暑期安全警示教育片。

  “小朋友们,看了视频,你们知道暑假期间哪些地方是不能去的啊?过马路要注意什么啊?”

  “不能去水边玩”、“大人不在,我们不能去游泳”、“过马路要走斑马线”……

  视频播放结束后,瓮安县公安局建中派出所副所长杨胤烽问在坐小朋友们都学到了哪些知识,而小朋友们也都能正确回答民警的提问。

  像这样的场景,近段时间瓮安县各乡镇(街道)都在持续开展,而这些都是瓮安县公安局针对暑假期间青少年安全所开展的活动,目的就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安全防范,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暑期环境,用实际行动为青少年撑起暑期“平安伞”。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家长严把“监护关”


  天文镇天文社区的宋某某是一名7岁的小学生,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平时上学、生活都是由他的爷爷奶奶在照看。

  “你的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你一定要听话,不要去危险的地方,也不要单独外出玩耍,在家好好做作业,高高兴兴、平平安安的度过暑假。”7月26日下午,天文派出所民警罗泽宽与村干部来到王某某的家中走访时,耐心细致的说。

  暑假期间,瓮安县公安局各警种、各派出所结合常态化大走访工作,组织警力进村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走访宣传,特别是走访留守儿童家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以案示法、以案示警、以案示教”的方式,讲解青少年暑期中极易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防范措施;在社区群众联系群、企业员工群内转发转发“平安瓮安”微信公众号、“瓮安公安”抖音号的安全防范宣传信息,提醒广大家长密切关注孩子的暑期动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确保安全。

  民警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寨)、企业,组织在家的家长和在企业务工的家长观看《瓮安县公安局安全警示教育片》,涉及防溺水、防电诈、防侵害、禁毒禁赌、交通安全等内容,以一个个活生生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安全监护责任,避免意外发生。截止目前,共开展走访420余次,开展集中宣传5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0余份,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47场次。



  加强排查整治,紧盯行业场所“准入口”


  结合夏季社会治安的特点和易发生青少年安全事故的场所特征,治安、各派出所组织警力对KTV、酒吧、网吧等重点经营场所开展集中清查,动态巡逻,向经营者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登记台账,要求各场所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等提示标语,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消费活动,更不得聘用未成年人务工,切实履行好经营者应有的职责。

  “作为旅馆经营者,你们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若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近日,雍阳派出所社区民警唐仕平在辖区旅店业开展排查时提醒业主。

  期间,民警采取上门督促、提醒等方式,教育引导酒店、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须严格遵守“五必须”规定,着力营造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筑牢暑期安全防护屏障。



  加强巡逻防范,织密重点水域“防护网”


  暑期是青少年溺水事故易发、高发、频发时期,为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做到防范于未然,各派出所根据辖区重点水域的分布特征,组织警力联合社区干部、网格员、义警队等力量,对山塘、水库开展常态化巡逻防控,对私自下水游泳以及在水边玩耍的青少年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和劝离。

  “小朋友,不要在水边玩耍,这里危险!家长们要注意,这里的水太深了,一定要看管好小朋友们,避免出现意外!”近日,江界河派出所所长何辉在瓮安县江界河码头巡逻时,对在河边游玩的家长和小朋友进行劝导,提醒注意安全。

  为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各派出所在辖区重点水域树立醒目的警示标牌标语,放置救生竹竿和救生圈等应急物资设备,配合相关部门设置防护栏,切实做到重点水域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



  加强道路查辑,守好夏季出行“平安路”


  暑假期间,也是返乡探亲、游玩出行高峰期,群众带小孩出行的需求量增大,各类安全隐患也较为凸显。

  “你好,你看你这辆车,明明是核载5人,但是却坐了6人,后排还坐了1个大人和3个小朋友!这样很危险,千万不能这样做!”

  近日,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万松在开展道路查缉时,发现一辆超载的轿车,对驾驶员王某处罚教育后,耐心地告诫其超员超载的危险性。

  经过交警的批评教育,王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有2个小孩是我的,另外1个是亲戚家的,想到路程没有多远,就一起带上了。现在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不能有侥幸心理,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为打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交警大队加大警力投入,持续加强道路巡查力度,在县城重要路段和省道、县乡道路设置检查点,高频次开展交通查缉行动,严查酒(醉)驾、“飙车炸街”、超速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青少年非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违法情况,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在多区域、多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进行整治,并同步开展宣传劝导,联系家长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提升学生群体交通安全意识,使其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平安出行。(田小龙 帅铃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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