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 平安黔行系列报道之一百一十五
“警察同志我要举报!我老婆酒后开车出去,请你们拦截!”
7月17日23时06分许,毕节市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接到一通举报电话,一名男子向民警举报自己的妻子酒后驾驶机动车外出,请出警拦截。
报警人称
她驾车从大方县核桃乡高枧街
往烂泥沟方向行驶
准备去吃宵夜
执勤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车辆信息
在必经之路对该车进行拦截
当民警驾车行驶至大方农商行核桃支行门口时
发现该车停在路边
随后,民警找到了驾驶人黄某琴
民警要求驾驶人黄某琴下车
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为77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为查清黄某琴的违法事实,民警迅速调取监控视频,发现该女子有驾车的行为。
最后,民警依法对黄某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喝酒的理由可以有很多
但是任何理由都不能作为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借口
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
一旦触碰就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读懂法律,酒驾、醉驾的处罚标准: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醉驾就是一条高压线
轻则伤筋动骨
重则粉身碎骨
当你的家人、朋友、同事
打算酒后驾车时
请一定要尽力劝阻
让他们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
严禁酒后驾驶(贵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