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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司法行政人的“铁骨柔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25  作者:刘君  浏览次数:114703
核心提示:  黄河司法行政人的“铁骨柔情”河南温县黄河司法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纪实  日报头条河南焦作讯(记者 刘君 通讯员 郑新建)新时代要念好“变与不变”治理经,提升“枫桥经验”新内涵,就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黄河司法行政人的“铁骨柔情”
河南温县黄河司法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纪实

  日报头条河南焦作讯(记者 刘君 通讯员 郑新建)新时代要念好“变与不变”治理经,提升“枫桥经验”新内涵,就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新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题记


  在温县黄河街道辖区,活跃着一支司法行政工作队伍,他们就是温县黄河司法所几位平凡的司法行政人,他们不图名利,不务虚功,脚踏实地,求真务实,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甘愿日复一日的付出辛劳,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

  黄河司法所辖区有13个行政村,111个村民小组,人口约2.5万,面积75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约2.4万亩,入驻企业321余家,规模以上企业48家,流动人口达1万余人。黄河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7名,政法专项编制2名,事业编制1名,社工2名,专职调解员2名。2019年12月被河南省司法厅命名为“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2020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2022年12月被省司法厅评为“枫桥式司法所”。

  思路清 创建目标“有准度”

  2022年以来,黄河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发挥党建在司法所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所规范化、特色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夯实基础设施,规范业务管理,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根据省司法厅印发的《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评定细则》和市局印发《焦作市司法局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在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按照县司法局“巩固基础高标创建打造亮点争当示范”的工作思路,按照“稳有举措,进有标尺,提有亮点”的步骤,坚持以精准创建为目标,以提档升级为抓手,以“一所一思路,一所一亮点”为重点,扎实有效落实“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辖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和谐的社会环境。

  搭平台 阵地建设“有广度”

  黄河司法所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司法所硬件规范化建设,高标准建成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视频会议室等办公场所,购置配备办公设备及执法车辆,建成联通市、县的视频会议系统和智慧社区矫正系统,实现了“办公条件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整体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如今的黄河司法所,建筑面积546平方米,办公面积465平方米。

  黄河司法所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辖区经济、文化、区位等特点,开拓创新,打造自身特色品牌,对照《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评定细则》,逐项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清单,建立动态任务台账,逐项销号逐项解决,高标准建立考核档案资料。

  局领导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司法所所长定期开展创建工作观摩推进会,通过领导点评、现场打分、提出建议等形式,凝聚智慧和力量,不断推进创建工作走向深入。积极与其他站所进行经验交流,不断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弱项、短板、差距,找准症结所在,及时做到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

  建立健全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警车使用制度以及警用设备动态管理制度等各类工作制度,推出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用“七个一”标准,接待来访的每一位群众,让群众切实感到法律服务的温度。实行所务公开,将司法所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公开制等制度上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解民忧 化解纠纷“有力度”

  黄河司法所坚持以建设“平安黄河”为目标,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所的重要职责和长期中心工作来抓,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实现“三升三降三不出”目标,即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明显提升,民转刑案件、重复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下降。在调解工作中,他们总结了“解、转、引、帮、劝”调解“五字”工作法。“解”针对受理的人民调解案件按照案件分类逐个解決,做到应调尽调;“转”适用仲裁的案件,帮助当事人转到有管辖权的机构解决;“引”对于需要诉讼解决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当事人需求帮助他撰写诉状;“帮”是在解决群众纠纷的同时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困难;“劝”对于一些无理访及缠访、闹访的案件协助政府做好疏导与劝解。结合调解“五字”工作法,他们及时调处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做到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这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黄河司法所的具体体现。

  2022年9月16日上午10时许,黄河司法所来了位两鬓斑白步履蹒跚,身心疲惫的老人,他叫郭某同,是温县黄河街道滩王庄村9组村民,来到接待大厅后向调解员倾述他这些年来为了打宅基地官司两度起诉,都无果而终的惨痛经历:郭某同和本村村民陈某定同是9组村民,郭某同和陈某定两家1988年划定宅基地是东西邻居,两家宅基地至今空闲,均没有及时建新房,院内杂草丛生。近几年因城市规划等原因,滩王庄村又濒临子夏大街,宅基地价格一路飙升,双方都想在自己的宅基上建新房。陈某定宅基地西边是一片空地,系村小组集体空闲地无人管理,陈某定便在空地上搭建了一间彩钢瓦棚用于存放杂物。郭某同见状以此空闲地无人管理为由,想让陈某定允一半给自己扩大原宅基地面积。但是陈某定以各种理由不同意,导致郭某同到村委会、街道办、信访局等地信访反映问题,最后两度起诉至人民法院都无果而终,走投无路的他无奈之下来到了司法所请求调解处理。

  调解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稳定住老人情绪,同老人边拉家常边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陈某定占用小组集体土地搭建彩钢瓦棚是违法的,空闲地归9组集体所有,任何个人不得占用使用或者搭建窝棚”。随后司法所结合黄河派出所、村委干部到双方宅基地现场勘察丈量宅基地尺寸,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展开调解。

  经过三天的耐心细致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勘察丈量宅基地,双方当事人认可“小组集体土地任何个人不得占用和使用”这一法律规定,陈某定答应三天之内拆除所搭建的彩钢瓦棚,张某同也不再有扩大自己原有宅基地面积的想法。当即为双方当事人宅基地划清边界,下定灰尖,并签定了和解协议,之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互不纠缠。

  群众事,无小事,一件简单的宅基地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双方斗殴,甚至转变成刑事案件。而且双方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矛盾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可能会有后续的纠纷问题发生。调解员就是双方矛盾的“缓冲器”,是双方沟通的“连通器”。他们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化解双方心中的“怨气”,圆满解决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浓氛围 法治宣传“有深度”

  加强辖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除充分发挥辖区调解组织作用外,聘请辖区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联络员310人,每月定期进企进行法治宣传和排查矛盾纠纷。针对联络员反馈的纠纷信息及时梳理、登记,并及时回复处理方案和处理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黄河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按照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文件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律七进”活动进行法治宣传,利用各村宣传广播播放法律法规,利用各村微信群发送普法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利用集会人员密集地发放宣传品、宣传彩页,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黄河司法所辖区是温县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众多,人口密集,在日常生产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事故。对于这些涉企纠纷,他们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护航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

  黄河司法所利用地域优势深入辖区企业,围绕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将“基本法律服务”和“定制法律服务”相结合,由传统的“灌输式”法治宣传向需求式法治宣传模式转变,有针对性的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和法律服务,既为企业排忧解难又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2年1月,辖区某企业发生一起工伤事故。伤者家属要求巨额赔偿,但由于伤者并不是该企业员工,而是受雇于他人,为企业提供承包服务,企业依照承包协议拒绝赔偿。而伤者的雇主以财力有限为由,无法满足伤者家属的赔偿要求。伤者家属一时拿不到赔偿,一怒之下采取了一些上访、堵门等过激行为。

  接手这起涉企纠纷后,所长带领调解员分工协作,立即行动,一边安抚家属,一边多方沟通,耐心地劝说各方互相体谅,合情合理地解决此事。

  通过对各方当事人晓之于情,动之于理,经过近一周不厌其烦的调解、劝说,最终伤者家属不再漫天要价,雇主支付了大部分赔偿金,而企业考虑到伤者家庭的实际困难,也对其做出了人道主义救助。一起涉企纷争,在司法所持续努力的调解下,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重监督 特殊管控“有尺度”

  从严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认真做好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落实管理,重点管理和普通管理区别有序,坚持报道次数、学习内容和思想汇报三落实。充分利用豫在矫手机软件,通过生物验证轨迹、痕迹等方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全方位掌握矫正对象实时动态。切实做好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衔接、安置、教育、帮扶工作,加强重点人员管控。黄河司法所现有社区矫正对象9人,安置帮教对象66人。近年来,重点人员管控形势较平稳,未出现脱漏管情况,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无漏管失控发生极端事件,辖区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2022年8月3日,李某手捧一面“春风化雨矫正有情,亲情帮教重塑新生”的锦旗来到温县司法局黄河司法所,对黄河司法所两年多的细心疏导,亲情帮扶教育表示衷心感谢。

  李某系黄河街道某村居民,于2020年6月因为一场车祸,被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在那起李某驾车发生的惨烈的车祸中,同车的他的妻子、岳母、内弟妻子三人均不幸去世。亲人的离去,让李某痛不欲生,而相关的事故赔偿也让其无所适从。

  李某到黄河司法所报道之初,沉默寡言,精神萎靡,不愿与人交流。矫正专干王荣荣观察到李某的情况后,对李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树立生活信心。通过一次次真诚与李某谈心聊家常,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李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处境和行为,真心真意帮助他,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通过个别谈话和心里疏导,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能够勇敢地走出家门,走向社会。最终让其打开了心扉。

  交通事故让李某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心里背负上巨大压力,对今后生活茫然无措,失去信心。事故发生前李某在郑州某大型企业务工6年,工资待遇稳定,如果按常规的矫正对象管理,李某将失去这份工作,家里也将失去经济来源。为了帮助李某,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黄河司法所将有关李某的《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表》连同村委会出具的李某家庭情况证明和街坊邻居的走访笔录提交到温县司法局。温县司法局、温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经过实地调查走访,批准了李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允许其外出务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正是黄河司法所这一系列耐心细致的心里疏导和富有爱心的教育帮扶,让李某保住了工作,也让他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走向了新生活。

  惠民生 法律服务有“温度”

  黄河司法所突出“前端治理”,按照司法局的统一要求,以“一所六站点”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建强“基层法治堡垒”,努力实现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与基层司法所职能“无缝衔接”,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一所六站点”,打造法律服务的高效平台,使其成为解群众急事、难事、揪心事的坚强后盾。在13个村设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且利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及时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协助镇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和法律建议。

  2022年以来,黄河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接待辖区群众和企业法律咨询400余次,公证咨询26起,转交法律援助申请14起。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9起,疏导分流104起,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5起。其中涉企纠纷40起,工亡纠纷5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9起,其他纠纷21。涉案金额共计1300余万元。审核“三资”合同186份,免费为辖区企业和群众代书法律文书30余份。辖区内2名村(居)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律讲座30余场、代写法律文书19份、调解纠纷16起,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入之愈深,其进愈难。”黄河司法所将继续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为契机,大力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力助推“三零创建”“六防六促”工作,为建设幸福美丽平安黄河贡献积极力量。

  黄河司法行政人,用满腔热血情怀,写意司法行政精神,用铁骨柔情,书写祥和气息。笃行不怠新征程,踔厉奋发向未来。未来,豪情勃发的黄河司法行政人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踏着新时代新征程最激越的鼓点,以只争朝夕的奋进姿态,实干苦干的奋斗状态,踔厉奋发不懈怠,勇毅前行不止步、接续跑出加速度,为古温大地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书写着青春惊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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