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文明骑行意识。28日,哈市交警部门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取缔逆行、不戴头盔、无证、闯禁行等违法行为。当日,全市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290余件。
准驾不符、无行驶证、无交强险
外地号牌摩托车驶入禁行路段被扣车
28日19时30分许,交警顾乡大队执勤民警在兴江路发现吉ABJ63*号摩托车违反禁行标志,随后将其截停。经交警进一步核查,驾驶人还存在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无行驶证、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的多项违法行为作进一步处理。随后,执勤交警在群力大道、群力第四大道巡逻时,取缔了黑L5274*、黑LG198*、黑L8687*(蓝牌)三辆违反禁行标志的摩托车,分别对三名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逆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外卖小哥送餐路程短了、危险多了
整治行动中,执勤交警在群力第四大道发现,一辆外卖送餐摩托车,沿着群力第四大道逆行向景江西路驶来,使得对向车辆纷纷避让,外卖小哥的行为十分危险,交警立即上前将其取缔,并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本想省点路程可以多送几单,现在不仅时间耽误了,又被罚款,真是得不偿失。”驾驶人一边接受处罚一边后悔地说。
未戴头盔、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骑行人被处罚
20时20分许,在兴江路与群力第四大道路口,一辆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截停,交警对其处以50元罚款,驾驶人表示将立即购买头盔并安全佩戴。随后,民警又在现场及时查处多台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及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超速,驾驶摩托车严禁驶入限行区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环境。
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曝光单:
姓名 身份证号
王*杰 220724********1812
高*勇 230103********0319
王* 232326********3834
郑*宾 230125********351X
郭* 230221********2853
刘* 231282********7317
蔡广宇152103********0310
张瑞飞140502********1531
郝树行 哈尔滨日报记者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