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刘笑彤)近期,按照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工作部署,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警力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行车秩序整治,对闯红灯、下道逆行、乱穿乱行、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持续严格取缔,营造更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6月9日的行动中,共查处电动车、摩托车违法500余件。
头盔“带”了不“戴” 这些驾驶人被处罚
在整治过程中,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乘车人都不在少数。6月9日15时许,交警在学府路沿线先后取缔了4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其中两人的头盔明明就挂在车前方的把手上,却借口出发时着急,在骑行过程中不规范戴在头上。交警现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上述人员进行了罚款处罚。
机动车道乱穿行 “抢道”抢走了安全
15时30分许,交警在学府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穿插,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抢道,立即将该车辆拦下。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驾驶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处罚。
闯红灯、不戴盔、走错道 这样骑行太危险
15时50分许,交警在清滨路与学府路路口发现一名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从机动车道闯红灯通过路口。此时,大量正常行驶的小汽车从其身边呼啸而过,交警立即上前制止了她的危险行为,将电动车引导到路边。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人竟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危险性,毫无安全意识。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和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合并处罚。
警方提醒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在骑行时要按照规定走非机动车道,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杜绝逆行、超速、超员、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