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 行政执法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黑龙江省司法厅注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延长培训学时、增设学习内容、增加在岗培训类别、严格考试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的培训考试方式,严把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准入关口,不断满足执法监管工作的需要。
按照整体部署,6月9日,2023年第二季度省直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行。本次考试通过统一设置考点、计算机考试、学院老师监考、省司法厅人员督考的方式进行。考前宣读考场规则、核验参考人员身份信息,考试全程摄像记录。每位参考人员试题自动在黑龙江省考试题库中随机抽选,试卷内容互不相同,答题完毕提交后直接显示考试成绩,坚决杜绝替考、抄袭、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黑龙江省司法厅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省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寓管理于服务,注重在服务中提升监管质效。自2023年起,将每年组织2次的省直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及监督人员资格考试,调整为每季度1次(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上旬),有效解决了执法单位因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和考试周期长带来的“人员不足、无证执法、亟需办证”等问题。省司法厅还成立了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服务组,厅领导带队巡查考场设置、考务组织、服务保障等情况,考试结束后还与部分参考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学习方式、考试难度和操作便利度等信息,为进一步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提升执法人员准入标准,打造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黑龙江省直行政执法单位共43人参加了本次考试,成绩合格33人,合格率76.7%。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可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自行申领电子行政执法证、监督证,用信息化手段满足严格亮证执法的需要。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