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省委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高压态势,6月9日上午9时,黑龙江省法院对12件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8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
此次公开宣判的12件案件,均为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反映特别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既有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刘文学涉黑案”;又有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还有发生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暴力滋扰、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法治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案件。
此次公开宣判,充分彰显该省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出重拳的鲜明立场和除恶务尽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坚决扛稳扛牢扫黑除恶常态化政治责任,保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准确把握面临形势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龙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社会环境。
来源:黑龙江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