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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在太阳岛外滩湿地挂牌成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03  浏览次数:78324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 6月2日上午,哈尔滨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在太阳岛外滩湿地挂牌成立。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天鹰,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孟祥伟,松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丽梅,哈

日报头条讯  6月2日上午,哈尔滨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在太阳岛外滩湿地挂牌成立。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天鹰,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孟祥伟,松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丽梅,哈尔滨中院刑一庭庭长王刚参加揭牌仪式。

“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是以司法力量服务保障冰城生态环境的有益实践和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打造集理念传播、成果展示、法治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平台,成为法治教育和生态文明推广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哈尔滨法院落实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妥善审理了王某等人非法开采五常泥炭土案、耿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松花江水产品案、曹某某违法倾倒危险废物案等具有较高社会影响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以及一大批涉土地、矿产、林业、渔业等环境资源类侵权案件,有力保护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探索生态司法修复实践合作机制,实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联动化、一站式生态保护模式。推行典型案例巡回审判、公开见证司法执行活动等举措,达到审理一案、恢复一片、绿化一域、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哈尔滨法院将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为新起点,持续履行好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妥善协调好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关系,奋力开创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局面,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冰城、美丽龙江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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