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卫生监督所
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日报头条河南焦作讯(记者 刘君 通讯员 张新利 吕学会)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焦作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日前,沁阳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综合评价工作。
分类监督。按照消毒产品风险等级及生产条件进行分类监督。第一类为消毒剂和抗(抑)菌剂生产企业,第二类为消毒器械生产企业,第三类为卫生用品(抗抑菌剂除外)生产企业。
综合评价。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产品抽检4项。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评价原则为优秀单位标化分大于85分、关键项合格且本年度未受到行政处罚;合格单位标化分60—85分且关键项合格;重点监督单位标化分小于60分或关键项不合格。
经过评价,有效的提高了该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维护了该市健康有序的消毒产品市场秩序。同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权,营造安全的经营环境,真正达到卫生监督分类监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