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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警集中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7  浏览次数:89205
核心提示:中新网黑龙江新闻5月15日电(郝树行)随着天气转暖,路面上电动车、摩托车大幅增加,为预防交通事故,提高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工作部署,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5月15日电(郝树行)随着天气转暖,路面上电动车、摩托车大幅增加,为预防交通事故,提高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工作部署,聚焦电动车摩托车逆行、闯红灯、乱穿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坚持重点打击、长效治理等有效手段,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5月15日,全市查处电动车、摩托车违法520余件。

  逆行、不戴头盔 外卖员被处罚

  15日上午,交警南岗大队在辖区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整治行动。10时许,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快递员骑行电动车在文教街逆向行驶,旁边行车道上的车流飞驰而过,情况十分危险。交警见状及时进行制止,并向驾驶人指出逆向行驶违法行为的事故隐患后,还详细讲解了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现场指导快递员如何正确佩戴才能保证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最终,外卖员被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随后,交警又在现场及时纠正了数台电动车、摩托车在停止线外等待信号灯的交通违法,并向驾驶人讲明该违法不仅影响行人、机动车的顺利通行,还会因为车辆的视觉盲区而诱发交通事故的危害。

  小电动负重前行 交警及时制止

  10时30分许,执勤交警发现了一辆二轮电动车,拉着货物在路上行驶,货物长度已经接近3米,多件货物叠加在一起,看样子应该还特别重,驾驶人根本无法正常坐在座位上骑行。考虑到电动车驾驶人以及路上其他行人的安全,交警果断将其拦下。经了解,驾驶人是给附近商铺送货的,货物又大又沉,绑在车上后,电动车就连正常的转弯都十分不便。交警告诉驾驶人,他这样拉货很不安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根本来不及应对,工作赚钱也一定要注意安全才行,以后千万不能再这么干了,至于这次的货,交警建议他在推行过街后找其他车辆拉走。

  不走非机动车道 电动车“超近路”被取缔

  11时许,交警南岗大队民警在宣化街与文昌街路口,先后取缔了两台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告知驾驶人要时时谨记骑行时要佩戴头盔,注意保护自己的交通安全。期间,一名骑行电动车的外卖员,为了较快通过路口,无视路口的非机动车道,从文昌街斜穿路口驶入文教街,驾驶人随即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依法对其进行50元罚款的处罚。交警表示,为确保广大骑行人的交通安全,交警部门在路口内侧施划近300米绿色非机动车道,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轨迹,而部分驾驶人为了“抢时间”, “超近路” 斜穿路口,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争道抢行,存在巨大的交通隐患,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应主动自觉养成文明守法的骑行习惯,自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完)

  法律链接

  1、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

  2、非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50元。

  3、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50元。

  4、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罚款50元。

  5、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100元,记1分。

  6、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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