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陈玉国)为进一步培育群众电动车上牌安全交通理念,5月1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和部署,在车管所登记网点与全省同步启动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
活动现场,大队以“电动车上牌”为主题,在城镇消防队门前以悬挂条幅、设立展板、发放《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电动车号牌和通行识别码登记流程》等宣传资料,详细讲解电动车上牌流程以及需要的相关手续。
期间,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金宏斌为更好的落实电动车上牌工作,为车管所落实无线网络信号增幅,保证业务大厅二十部手机同时在线保持顺畅。并为车管所增添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电动车落户流程图解宣传单等,并为老年驾驶员提供老花镜、放大镜等。
同时,大队民警还向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驾乘电动车安全常识,提醒电动车驾驶人摒弃驾乘电动车拨打电话、随意变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陋习以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示范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详细讲解骑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据了解,业务办理期间,对登记的电动车进行初筛,对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4个,签订电动车合法来历承诺书19份,为群众答疑解惑49次,电话咨询35次。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辖区内群众知晓了电动车落户的必要性,也扩大了此次宣传的范围,为电动车上牌的后续工作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