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刘笑彤)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开展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全面开展各项公安交管工作,依法严打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一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后逃逸,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哈市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大量调查研判,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案情复杂 目光如炬锁定证据
4月1日2时20分许,交警动力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文昌街森工总医院右转弯处,发生一起自行车被撞逃逸事故。接警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事故现场位于某宾馆门前,交警随即调取了宾馆门前的监控录像发现,事发时一台红色二轮摩托车将一辆自行车刮撞后倒地,摩托车驾驶人将自行车及骑行人拖拽至路边后,驾车载乘一女子逃离事故现场。
交警部门立即成立追逃小组,经过大量细致工作,查到肇事二轮摩托车的行驶路线。该车辆发生事故后在文昌街林大加油站掉头进入文昌高架桥,于先锋路口下桥,在先锋路与华山北路右转进入某汽车美容店内后,就再未出现。交警经走访调查发现,该店为小区一楼商服,有多个前后门,位置环境复杂,逃逸驾驶人很可能在此工作。
昼夜兼程 不遗余力缉拿逃犯
4月4日13时许,交警经过周密部署,制定抓捕方案后立即行动,在该店内将肇事逃逸驾驶人张某东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东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张某东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4月17日,此次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家属将一面印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神速破大案雄风扬警威”的锦旗送至交警支队,对冰城交警克服艰难险阻成功破案,将肇事逃逸者缉拿归案致以崇高的敬意。
法律链接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