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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哈尔滨市严厉整治摩托车“炸街”等非法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04  浏览次数:98919
核心提示:  黑龙江网讯(郝树行 实习生 邱宇赫 孙海桐 记者 石岩松)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有经过改装的摩托车上路行驶,或在市民休闲的广场等地出现。“炸街”、非法改装、涉牌涉证、追逐竞驶等行为隐


  黑龙江网讯(郝树行 实习生 邱宇赫 孙海桐 记者 石岩松)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有经过改装的摩托车上路行驶,或在市民休闲的广场等地出现。“炸街”、非法改装、涉牌涉证、追逐竞驶等行为隐藏着巨大交通安全隐患,扰乱市民正常生活,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对此,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交警部门加强分析研判 “炸街”摩托车、改装车违法通行规律,深入城区主干街路、环路、高架桥、沿江两岸道路等违法车辆驾驶人易聚集场所,紧盯夜间重点时段,重点整治“炸街”摩托车、改装车驶入禁行区域、涉牌涉证、非法改装拼装、未按规定年检、酒后驾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追逐竞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设立固定查纠整治点、集中优势警力巡控、联合相关部门深入销售维修网点清查等方式,全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经过前期分析研判,4月2日晚,交警部门组织警力迅速出击,对哈西商圈和谐大道、万达商场周边“炸街”摩托车、改装车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查处。当晚,将黑A8943*、吉AEP06*、黑L5402*、黑B4755*、黑L5791*等多台“炸街”摩托车及驾驶人抓获归案。这些车辆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非法改装拼装、驶入禁行区域等多项违法行为。目前,交警部门将违法车辆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链接】违法犯罪依法惩处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

  2、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可以并处行政拘留。

  3、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

  4、摩托车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证记9分,罚款500元,可以并处行政拘留。

  5、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等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

  6、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7、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8、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

  9、驾驶机动车互相追逐、竞驶,频繁变更车道或者实施其他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20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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