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 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共有906名公安民警辅警因公殉职,116名公安民警被授予革命烈士荣誉称号。他们中,既有我们熟悉的壮烈牺牲的烈士杨文峰、赵厚福,也有默默无闻、37年扎根基层一线、没能穿上挚爱警礼服就倒在岗位上的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北安分局尾山派出所民警寸志军,以及在疫情防控和安保维稳一线连续奋战20余天、突发疾病离世的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会战分局治安巡防三大队副大队长王晓冬……
他们用一腔热血和无悔担当,生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他们是龙江公安的骄傲,他们的事迹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一个有温度的时代,必然致敬英雄。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公安英烈优待抚恤和关爱公安英烈家属工作,近年来,出台《黑龙江省公安机关爱警暖警三十条措施》,元旦、春节、人民警察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全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公安英烈家属疗养、亲子夏令营和子女助学活动,积极为公安英烈家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关爱英烈家属的浓厚氛围。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清明节期间,黑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在门户网站开设“致敬·2023清明祭英烈”专题,组织广大民辅警和群众通过点亮白烛、网上献花、书写寄语等形式表达敬意、寄托哀思、缅怀英烈。走访慰问公安英烈遗属,传递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对公安英烈的崇高敬意和对英烈遗属的关心关爱。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公安英烈事迹,开展扫墓默哀、瞻仰参观、重温入党入警誓词等活动,激发继承英烈遗志、矢志献身公安事业的奋进力量。
来源:黑龙江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