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调解工作系列报道之五
赡养老人起纠纷 真情调解暖人心
日报头条河南焦作讯(记者 刘君 通讯员 任俊宇 段建东)2023年3月6日,温县张羌街道某村的马某某和其女儿杨某某满面愁容的来到张羌司法所,说儿子不赡养自己,要求调解。
司法所所长任俊宇一方面安抚马某某的情绪,告诉老人不要着急,并对老人家说:既然你们选择来这里帮助,就是对我们工作的信任,这件事我们一定会做到让你们满意。另一方面安排专职调解员段建东,杨旭霞了解情况。
一把无奈心酸泪
调解员拨打电话联系了该村民调主任,了解到的情况是:马某某有三个女儿(大女儿杨小某;次女儿杨会某;三女儿杨利某)和一个养子杨某某,现都已成家,另立门户。养子(杨某某)毕业工作后回家的次数是屈指可数,结婚后更是一年难得一见。村主任在电话里说一定让调解员把老人这个困难解决。
调解员了解到这些基本情况后,就询问老人和养子的关系。老人开始慢慢地讲述,养子杨某某是九个月抱养过来的,从小对孩子视入己出,老两口舍不得吃舍不得喝,把养子供养到大学,孩子师范毕业又结婚生子,两位老人为养子是操碎了心。2019年两位老人实在是太想念养子了,就想让他回家,可养子(杨某某)总能找出各种理由搪塞养父和养母。2020年以前向养父索取10万余元。近年来,马某某和丈夫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多次生病住院,养子(杨某某)不管不问,从未照顾,没有尽到过任何赡养义务。马某某的丈夫在2022年12月30日和儿子吵架住进了医院。说到此时,马某某泪流满面的说都是养子把自己的丈夫给活活气死了。调解员赶紧对马某某进行劝导,双手端来一杯热水,慢慢地避开这个伤心话题,陪老人聊天,等老人情绪稳定下来,然后向老人宣传了《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有关条款: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引导公证解心忧
调解员耐心的把有关法律法规讲给老人听,并引导老人去公证,老人拉着调解员的手说,太谢谢你们啦,但还有一件事,她丈夫有一同胞兄弟杨某无儿无女,一辈子都和自己一家生活,很是可怜,现在想把这个弟弟交给三个女儿监护,自己也放心了。
为保证遗嘱的真实有效,调解员与村委结合,请村两委为马某某代书,见证立此遗嘱。1、我名下所有资产,在我逝世后,由我三个女儿继承,其他人不得继承。2、我丈夫有一同胞兄弟杨艮保,无儿无女,一直是我们照顾,我现在是他的监护人。现因我已经没有能力照顾他,现将他转交给三个女儿监护。3、我的其他财产不在遗嘱处理范围之内的,均由三个女儿依法继承。四、以上遗嘱经村两委代书打印后,经我核对无误,特此签名。五、以上遗嘱内容,经公证后生效后。由马某云及其三个女儿分别保存。
调解员从保障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出发,引导老人打开心结,做出理性的考虑问题。同时让子女们明白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不履行赡养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记者手记】该案看似一起普普通通的遗赠赡养协议,但是在农村却不是个别现象,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有些子女就是借各种理由不尽赡养义务,张羌司法所在调解过程中引导公民注重法治思维,引导老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