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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召开《内务条令》“学习月”动员部署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21  浏览次数:110062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 (程培博)为了进一步改进队伍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提升能力素质,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召开《内务条令》“学习月”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全体党组成员及各科队主要负责同志在

     日报头条讯 (程培博)为了进一步改进队伍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提升能力素质,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召开《内务条令》“学习月”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全体党组成员及各科队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派出所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赵亮同志宣读了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公安机关内务条令》“学习月”活动工作方案,李祥斌同志详细解读了《哈尔滨市公安局全面加强队伍管理三十条刚性措施》,东莱派出所、网安大队、巡警大队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开展“内务条令学习月”活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深刻认识开展“《内务条令》学习月”活动是践行新时代哈尔滨公安精神的重要抓手,要深刻认识开展“《内务条令》学习月”活动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特别是“工作落实年”的重要载体,要深刻认识开展“《内务条令》学习月”活动是全面贯彻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和道外公安工作会议的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要聚焦关键环节、增强系统思维,深刻理解学习贯彻《内务条令》的主要内容。要突出政治建警这一基本方针,要突出全面从严这一根本要求,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要突出解决问题这一鲜明导向,要突出学习载体这一基础保障。

      会议要求,要扛牢政治责任、精心部署推进,确保《内务条令》“学习月”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要坚持队伍建设与中心工作相结合,要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长效相结合,要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要坚持先行先试与全面铺开相结合。

      全局单位要迅速传达部署,有力有序推进,督察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要把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与各项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共同部署、一体推进,以工作成果检验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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