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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首批进口"食品用"药食同源试点商品在岳阳顺利通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7  浏览次数:98810
核心提示:  日报头条讯(常红锋 林娜 通讯员: 朱书斋,彭露瑶) 3月15日,岳阳自贸投和观盛公司采购的、原产于印度的260吨小茴香和442吨姜黄在岳阳海关完成所有清关。这是今年1月3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食品用药食

  日报头条讯(常红锋 林娜 通讯员: 朱书斋,彭露瑶)

      3月15日,岳阳自贸投和观盛公司采购的、原产于印度的260吨小茴香和442吨姜黄在岳阳海关完成所有清关。这是今年1月3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印发后,湖南进口的首批食品用药食同源试点商品。

  近年来岳阳的调味品生产企业对小茴香、肉豆蔻、枯茗子等调味品香料需求巨大。此前,这些商品既属食品,也属药品,进口清关环节手续办理繁琐,导致通关时间长、仓储费用大等问题。岳阳自贸片区响应企业需求,协调各方力量,谋求以制度创新解决问题。岳阳海关、岳阳市市场监管局在省直相关部门支持下,积极探索开展进口药食同源商品,便利化通关模式创新试点。

      2023年1月3日,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 《中国(湖南)自主贸易试验区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的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岳阳城陵矶口岸进口的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可适用该方案。试点改革前,像姜黄、小茴香、肉豆蔻等药食同源商品,按照“前”监管方式,在进口环节只能作为药品用途报关通关,导致将其作为食品生产原料之用食品生产企业,无法进口该类产品,只能在市场以较高价格采购,企业生产成本和供应链稳定的风险增加。改革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试点商品时按药食同源商品的实际用途向海关申报。对于食品用途的,企业向海关提交省药品监管局出具的 《复函》以及企业承诺书(承诺所进口药食同源商品用于食品用途,非药用),海关核验后,将《复函》作为无需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作为依据,可办理进口商品通关手续。

      制度创新的赋能,为企业带来了“真金白银”的实惠,据企业统计,平均每千吨进口货物可节约成本约30万元。城陵矶港作为全国唯一实施该制度创新的内河港口,有望借势打造中部地区进口调味品集散中心,为湖南调味品香料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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