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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公安发布校园反诈提示(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4  浏览次数:98747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刘笑彤)网络诈骗的犯罪活动已深入校园,稍不注意就可能会陷入“诈骗圈套”。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根据开学季发案特点,精心梳理校园常见的诈骗手段,帮助学生群体远离电信网络诈骗陷

日报头条讯(刘笑彤)网络诈骗的犯罪活动已深入校园,稍不注意就可能会陷入“诈骗圈套”。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根据开学季发案特点,精心梳理校园常见的诈骗手段,帮助学生群体远离电信网络诈骗陷阱。

      “假老师” 收学费诈骗

学校班级群本是为了便于信息发布和家长联系,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机会,利用管理漏洞潜入班级QQ、微信群,下载班主任的头像,复制修改备注名昵称等,即可快速创建高仿账号,迷惑性极强。完成伪装后,不法分子潜水观察班主任的活动规律,寻找机会发布假的收费通知,催促家长及时通过银行转账缴费,骗取家长钱款。

案例:市民高先生的儿子刚上高一,家长和老师便建立了一个QQ群方便日常联系。近日,群消息提醒“庞老师”发来通知:各位家长中午好,本学期学校通知收取学杂费、资料费共580元。请各位家长通过扫码的方式进行缴费,付款截图发群里备注学生姓名。高先生立即按要求扫描二维码转账了580元,直到真正的班主任庞老师发现问题并在群内澄清,高先生和各位家长才发现被骗。

警方提示:建议家长群最好设置进群权限,开启“群聊邀请确认”功能,不随意让陌生人进群。警惕群内发布的缴费通知,在转账前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警惕冒用老师或学校工作人员身份进行收费的骗子。

校园贷诈骗

非法“校园贷”是指一些非法机构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虚假宣传,诱骗在校学生向其借款,最终引诱借款学生跌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小贷”滚成“巨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成为了骗子的潜在目标。由于大学生群体无固定收入,为短期内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向他人借贷,长此以往,容易造成透支消费和消费惯性,使学生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最终导致学生无力还款并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案例: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小谢,在上大二的某一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了校园贷的广告,由于家庭条件不好、生活费不够用,小谢动了心。于是,他下载了相关APP,进行了第一次贷款。尝到甜头的小谢便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了拆东墙补西墙的生活。一年多的时间,他一共借款60余次。其间,他已经还款21万元,却仍有5万元没有还完。

警方提示:要增强金融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针对非法金融广告的识别能力,对“无需征信”“当日放款”等虚假广告更要提高警惕,避免落入陷阱。同时,克服不良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如果遇到疑似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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