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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妇联”合力共建困难妇女救助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09  浏览次数:112540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讯(齐杰 摄影 董云玲)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推动妇女权益保护救助工作向纵深发

      日报头条讯(齐杰 摄影 董云玲)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推动妇女权益保护救助工作向纵深发展,3月8日妇女节之际,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塔河县妇女联合会召开加强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兰成、妇联主席吴静和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就如何通过司法救助深化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就案件线索移送、审核救助材料、弱势妇女关爱帮扶等项工作达成共识,并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实行救助案件信息共享,确保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通道畅通。

      为加快推动困难妇女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会后,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深入社区困难妇女家庭开展慰问走访活动,送上节日慰问品的同时,向社区困难妇女详细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发放《司法救助应知应会》宣传彩页,解答疑问。通过深入社区,扩大困难妇女群体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知晓度、扩大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

      下一步,黑龙江塔河县检察院和塔河县妇联将密切配合,分发挥“检察+妇联”工作机制联动,突出救助重点、完善救助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妇女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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