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调解工作系列报道之二
日报头条河南焦作讯(记者刘君 通讯员 周东升 孙瑞娜)因恋爱纠纷险些演变成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找准症结,持续耐心引导调解,疏导双方情绪,掌握双方的真实想法和利益诉求,化干戈为玉帛,为基层辖区社会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恋爱纠纷险酿祸端 人民调解筑牢防线
2023年1月9日早上7时30分,张某某在其母亲和叔叔陪同下来到招贤司法所声泪俱下哭诉:自己于前天晚上8点从县城下班骑车到自家门口时,被在此等候的祥云镇张寺村马某某一伙3人绑架,先将自己拉至黄河大堤绑在树上进行一番威胁后,又将自己拉至张寺村与狼狗关在一处无人居住的小屋内直至次日4点多才放自己回家。招贤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白云峰同志在受理本案登记中,深感案情严重,已上升为刑事案件,不再是民事调解可以处理。随即将此情况通报辖区派出所,并与值班民警联系后亲自带领受害人到招贤派出所报案登记。
下午2点20分,辖区派出所向司法所调解员反馈情况:经派出所民警传唤马某某等三人到所进行问讯后,按照程序,办案民警带着双方当事人到达事发现场落实情况。警车到达黄河大堤时,询问张某某究竟被绑在哪里时,张某某先说当时因害怕记不清地点了,最后又说自己并未被绑在树上,只是被他们仨人持续恐吓近一个小时;警员又驱车到张寺村那个无人居住的小院里查看,在小屋并未发现狼狗存在的痕迹。后经核实实际情况是:当时四个人在小屋,马某某一伙就张某某欠钱不还,轮番对张某某进行过恶语威胁。由此派出所认定双方属恋爱中的经济纠纷而非刑事案件,遂将此案移交司法所处理。
调解员对张某某及其母亲抱着赖账心理不想偿还欠款而报假案的事实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同时围绕双方在恋爱过程中发生经济纠纷的详细情况,当即通知马某某到招贤司法所说明情况。
原来自2020年10月,男方马某某与女方张某某开始恋爱交往,到2021年3月女方提出分手,在不到半年时间男方应女方要求,通过微信先后向其转款48笔,少至100元多至5000千元,共计转款29000元。分手后女方分三笔偿还男方1149元,仍有27851元未还。为此男方数次讨要,女方要么拒接电话要么避而不见,抱着置之不理的态度,就是拒绝还钱,直至这次男方被逼无奈采取极端手段的追债行为。
调解员分三步对双方进行了认真调解:
针对本案双方在转借与追讨过程中存在的过错行为进行释法析理。一是对马某某这次采取暴力的违法讨债事实险些酿成犯罪的过激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告诫其作为公民一定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日常遇事要学会依法处理。就本案而言,自己完全可以通过司法调解或法律诉讼的正当途径追要欠款,坚决不得意气用事采取这种非法手段对当事人进行胁迫讨债;二是在正告张某某及其母亲这次向公安机关虚报假案浪费公共资源的危害性及其严重后果的同时,教育张某某作为年轻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念,不得假借以恋爱交往为名而索取对方钱财,对这种相悖于社会主义道德准则、不以结婚为目的而肆意要求对方付出超出正常花销的款项,在自己认为双方不能相处时,应自觉将超出正常开支的部分退还对方。经调解员的说服教育,终于使双方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所在,并表示完全接受司法调解。
最后围绕还款金额争议焦点,组织当事人对2020年10月恋爱开始到2021年3月分手期间,通过微信转款与还款逐一进行对证核实:即马某某转款48笔共计29000元,张某某还款3笔合计1149元,剩余欠款27851元。对此调解员提出了合理解决方案,经双方认可同意:所剩欠款减去两人恋爱交往中吃喝游玩及购物等各项消费支出13851元后,由张某某偿还14000元。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记者手记】本案属于农村较为常见的青年男女在恋爱交往中,因女方贪恋钱财要而引发的经济纠纷。由于男方不懂法为讨要欠款而采取了极端手段的过激行为,险些酿成刑事案件。为了防止矛盾激化,调解员在充分了解和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指出了双方当事人所存在的过错行为,并施以明之以法、晓之以理的批评教育。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调解员提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解决方案,最终促成了双方调解协议的达成,一起险些闹出“民转刑”案件的婚恋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