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程璐)鸟类维系着生态系统平衡,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是人类亲密的朋友。可在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一七旬老汉竟为了满足口腹之欲,铤而走险非法捕鸟,受到法律严惩,自己也成了“笼中鸟”。
2月7日,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水泉子森侦中队民警巡逻途经沙河子林场施业区97林班内一处耕地看护房时,发现看护房北侧林地有人员频繁活动痕迹,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民警经调查发现,林内一处空地上布设了3处猎捕夹,其中一处已被触发,上有普通䴓(音同“师”,俗称蓝大胆)死体1只,民警初步判断有人在禁猎期非法狩猎。
经侦查,看管该处耕地看护房的通河县凤山镇和平村村民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讯问,王某如实供述了其在为他人看护农作物期间,为满足口腹之欲,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4只松鸦、3只普通䴓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