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模式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以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创新“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方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巡回检察、矛盾化解、行政争议化解、刑事和解等活动19次,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公信力,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人民监督员+巡回检察”。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系统台账、监管卷宗材料、现场查看医务室、厨房、视频监控等方式,对看守所的疫情防控、安全防范、日常监管等工作开展检查,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提升巡回检察透明度和公信力。参加交叉巡回检察的人民监督员表示,这是首次参加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的巡回检察,检察机关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巡回检察是对派驻检察的补充和创新,体现了检察机关创新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
“人民监督员+信访化解”。该院通过将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有机融合,用心用情解决老百姓烦心事。今年以来,通过人民监督员参与化解信访矛盾3件,均得到有效化解。如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中,为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和街道办工作人员到信访人家中开展上门听证,由人民监督员对其进行释法说理,促进消除信访人的对立情绪,解开信访人心结。
“人民监督员+检察建议”。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盼和新要求,不仅增进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也借助人民监督员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案件7件,促成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如在办理一起冒名婚姻登记纠纷案中,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通过承办人陈述、听证议题、现场提问等,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除依法建议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冒名婚姻登记外,还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建议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检察机关予以采纳,并将办理情况回复人民监督员。后该院建议行政机关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治安处罚。
“人民监督员+刑事和解”。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为中立人的优势,促进双方达成和解。今年以来,通过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和解2件,均得到和解。如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希望获得被害人谅解,该院决定召开刑事和解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和法治宣传,犯罪嫌疑人非常懊悔自己一时贪念顺手牵羊,进一步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示愿意改过自新,当场向被害人道歉,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被害人接受了道歉,表示损失已追回,鉴于犯罪嫌疑人是一时糊涂,愿意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黄廷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