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头条讯(高宝玲 于子雄)日前,哈尔滨市警方经过连续工作,对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案情不复杂,却极具典型意义。面对冰凉的手铐,两名“帮信者”追悔莫及,希望他们的犯罪经历能给大家带来警示:“帮信”也是犯罪,莫被小利蒙蔽!
6月2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保国街派出所案件办理队民警苏磊、杨帆在对上级推送线索进行梳理研判时发现,辖区居民李某的一张银行卡出现大量异常的交易转账记录,存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民警调查发现,该银行卡在2021年7月间交易次数达200余次,交易金额达140万余元,与诈骗案件存在关联。该卡所有者李某存在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嫌疑,被依法传唤到平房分局执法办案中心。
经讯问,李某对其办理借记卡出售给他人获利4000余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是其亲属王某授意指使。民警随即对王某开展进一步调查。
面对保国街派出所案件办理队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的态度,6月27日王某迫于压力,主动来保国街派出所投案。据王某交代,一网友以炒货币为由,让其提供多张银行卡从中倒钱获利。王某求财心切,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和李某的八张银行卡及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一并邮寄给该网友。国家反诈中心app对王某所提供的一张银行卡预警提示,该账号仅2021年7月交易次数达50余笔,交易金额达41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切莫贪图小利,只想赚“快钱”。租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均属违法行为。请时刻保持清醒,切勿轻信他人花言巧语,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