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大数据成为文艺评论的重要技术推手。浏览量、转发量、互动数等等作为评价文艺作品的显像依据之一,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逐一量化的测评数据,为一部文艺作品提供了多侧面多层次的审视视角和实时数据。
前几天,我也曾参加过一个基于大数据的文艺作品评价制度建设专题研讨会,听到豆瓣、抖音等相关媒体人员关于大数据评价制度的诸多建设性意见,感触很深,收获很大。大数据对文艺作品传播的参数变量效应和直观、快速的即时反馈,确实是一种值得重视和深入研究的评价尺度和认证依据。认真倾听学习专家们的论述,我也有以下三点粗浅的想法:
第一,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跨界别、跨领域的有效衔接。数字化时代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现象。新媒体、融媒体等线上平台发挥了巨大作用。我是一个传统纸媒的从业人员,从个人工作体会的角度来说,我认为线下的传统媒体尤其是传统纸媒在数据采集、存储、挖掘、发行路径方面的建设作用应该理性思考和科学衡量。事实上,传统纸媒的发行量其实也是一种流量的反映。以图书市场为例,开卷数据乘以系数,常被业界人士作为衡量市场的一个尺度。其实传统媒体的发行量纳入流量采集的计量范畴,也可以测算一个科学的系数,换算成传播效应的流量数据。传统纸媒评论在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引领风尚等方面有着很多核心优势,比如“老字号”的传统阅读群体、深思熟虑的系统分析和深层关注、人才储备的专业性和经验值、三审三校的严格把关、智力资源的积累和理论价值的含金量等等,在后流量文化场域中仍有坚挺的竞争力量。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进行跨界别、跨领域的有效衔接,可以更有力地担当价值和品位的核心力量,构建更加立体的意见场域和舆情生态。
第二,对流量数据适用人群的区分及适用范围进行客观分析。有一些艺术评论,不一定非要唯流量是从。比如美术、舞蹈、音乐等一些艺术产品的评价中,就不一定流量反馈最大就最有价值。这里就有一个适用人群的区分及适用范围的拓展。比如一场交响乐音乐会,专家的专业评论可能对创作者有启发,却不一定对所有观众都有作用。即时性的快餐式的评价和纯专业的学术性批评,有不同的方法、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契合人群。艺术评论体系建设,要考虑适用人群,区分不同艺术门类和不同接受程度,当然同时要尽力拓展流量数据的适用范围。
第三,我认为对客观性的保证和公信力的确定,是评论标准建设中增强说服力、影响力的重要基础。比如我们在某家微信公众号阅读一篇文章,看文章下面的阅读数据,就能知道一篇文章的受欢迎程度。前提是我们信任这个平台,这种信任是建立在读者美誉度的基础之上的。有时候编辑也会做点小花样,图片、内容、语气,都会更贴近人们的阅读兴趣和符合读者的阅读心理,但是这些小花样,是在真实这个主干上开出的花朵,这些花朵颜色各异,数量有多有少,不过归根结底,主干的高低,对这棵树的高低是起决定作用的。比如打开某某数据网显示的图书销售量,对于一个作家的受众接受度就能一目了然。再比如打开某某网上的转载率,可以衡量一篇文章的读者关注度。这样的流量就是有效流量。
相反,也有一些让人投票的排行榜,因为可以拉票,可以机器投票,看起来浏览量的数据很大,但是僵尸粉居多,这样的平台不可信,上面的流量也就没有什么价值。等而下之的还有雇佣“饭圈水军”来集中为网红打榜、涨粉和上热搜,诸如此类的种种“带节奏”的灌水刷量,更是掩耳盗铃、徒为笑柄的水军行动了。
所谓公信和信任,也就是这个“信”字,才真正是价值尺度的展示,是优良程度的标识,是评价准则的体现,是流量传播的前提,是评价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首先要确立和甄别平台的公信力,建设和拓展公众的接受度,这种双向信任是大数据时代流量采集、存储、挖掘、发行过程中的科学性依据。所以我最后要说的五个字,就是“百尺信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