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在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基础上,积极探索保障和惠及残障群体的新机制、新办法,积极改善设施条件,营造无障碍环境,提高针对特殊群体的阅读服务水平。然而,在盲文书籍、有声读物和电影等文化产品供给方面,由于版权限制,数量不够多,内容也不够丰富,“老书”“旧影”难以满足盲人的现实需求。
可喜的是,今年5月5日起,《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简称《条约》)对我国生效,上述难题有望破解,公共文化机构将为阅读障碍者持续提供更加多元、丰富的服务内容。
保障阅读障碍者文化权利
为了在全球以立法形式消除阅读障碍者获取作品的版权障碍,2013年6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条约》,我国也是该条约首批签署方之一。作为目前国际上唯一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条约》旨在为阅读障碍者提供获得和利用作品的机会,保障其平等获取文化和教育的权利。目前世界上已经有80余个国家和地区批准加入该条约。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视力残疾人约1732万,而存在阅读障碍的人口数量可能会更多。《条约》今年在中国正式生效,意味着我国阅读障碍者将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文化福利,特别是大字读物、电子书、有声资源和无障碍教材、教辅材料等需求迫切的文化资源将得到有序扩充。
据了解,《条约》首先规定了“受益者”和“作品”范围,除盲人之外,将范围更广的“视力障碍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也列为受益者。这表明视力正常但因身体残疾而不能持书或翻书、不能集中目光或移动目光进行正常阅读的人都被纳入受益范围。而“作品”所涉及的文学和艺术作品,包括已出版的作品,以及其他方式通过任何媒介公开提供的作品。
其次,《条约》明确了“无障碍格式版”和“被授权实体”的定义。“无障碍格式版”即采用替代方式,让受益人能够与普通人一样切实可行、舒适地使用的作品版本,该版本应为受益人专用。“被授权实体”是指得到政府授权或承认,以非营利方式向受益人提供教育、指导培训、适应性阅读或信息渠道的实体。
有关专家指出,《条约》落地生效,将使阅读障碍者享受到更加优质、更加个性化的阅读服务和文化产品,有利于丰富我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推动我国优秀作品的海外传播。
善用《条约》 让视障人士不再“慢半拍”
作为非营利的公益事业单位,公共图书馆无疑属于《条约》界定的被授权实体之一。其“无障碍格式版”数量的增加与服务内容的丰富,对保障视障群体等阅读障碍者权益意义重大。
“过去我们要制作有声读物,首先要向作家和出版单位取得图书的公益朗读授权,可选范围受到限制,制作周期也比较长。《条约》生效后,版权壁垒被打破,文献资源选择面拓宽至所有印刷品,制作门槛也会大大降低。比如随着《人世间》电视剧播出,小说一书难求,有声读物需要支付费用。依据《条约》,被授权实体可以及时转化为电子读物,限于盲人使用,从而大大缩短服务响应时间。”在南京金陵图书馆馆长焦翔看来,用好《条约》,是图书馆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精准服务的新抓手。
据了解,金陵图书馆一直十分注重发挥公共文化平台作用,联合市区、高校各级图书馆,通过创新开展“黑暗两刻钟”普特儿童融合阅读项目,引导儿童探索科技创造无障碍未来的可能,至今已有1000多人次体验互动阅读服务;通过“杖量文都,触摸金陵”文化助盲项目,请“文都宣讲人”用文学作品带领盲人读者领略古都之美;通过持续推进“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阳光无障碍影院系统”,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无障碍观影、“点映”上门等多元化服务,消弭“数字鸿沟”。此外,该馆还制作了100多册明盲对照绘本,引导普特儿童同步阅读一本书,并邀请视障读者每年同台演出和参与互动,促进彼此共情和交流,为阅读障碍者提供平等获得知识、展示才能的机会。
近年来,我国各地公共图书馆在创新特殊群体服务方式、拓展“互联网+”服务内容、开发适合阅读障碍者参与的文化活动、开发多元文化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成为特殊群体温暖、贴心的精神港湾和“充电站”。业界普遍认为,《条约》的生效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一大利好消息。善用《条约》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让阅读障碍者不再“慢半拍”,已成为行业共识。
阅读服务进入“互联网+”新阶段
“馆里经常能收到盲人读者的需求反馈,希望图书馆能帮忙将其普通藏书的纸质版扫描成电子文本。现在,这个问题有了解决方案。”许多图书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条约》生效是一个契机,也给他们的服务工作带来重要启发。
公共图书馆急需适应时代变化、提升服务效率,要把握机遇、升级“互联网+”服务,不仅要扩充无障碍阅读资源,还要从计算机培训、盲文学习、文化活动和艺术普及等方面,着力消弭阅读障碍者和健全人之间的“数字鸿沟”。
“目前生存空间小但需求量大的无障碍阅读形式是电子文本。《条约》落地后,公共文化机构将有机会发挥自身能力,通过制作有声书、开展‘讲电影’活动、播放无障碍影片等方式为视觉障碍人士提供更多服务。”中国盲人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北京市盲人协会主席、中国盲文图书馆信息无障碍中心主任何川,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针对特殊群体开展数字服务的重要性。
专家建议,《条约》落地后,相关部门可将最新的文艺演出、院线电影等改为无障碍版本,让视障人群等阅读障碍者同步享受最新的文化资源,也能帮他们创造更多与亲朋好友交流的话题,以文化参与促进社会融合。同时,要注重保护“无障碍格式版”使用权,对用户进行限制管理,让阅读障碍者专享《条约》福利,确保版权限制与例外不被滥用,进而更好地保障特殊群体文化权利,让文化成果普惠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