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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8  浏览次数:76331
核心提示: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文旅中国 作者:陈洪 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VR/AR、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数字技术赋能文化资源、创意、生产、传播和体验,有利于培育新供给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文旅中国    作者:陈洪

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VR/AR、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数字技术赋能文化资源、创意、生产、传播和体验,有利于培育新供给、促进新消费,推动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应借助科技驱动力,充分发挥数字文化势能,赋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站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为未来几年数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提供了发展的路径和方向。

在数字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过程中,互联网企业具有在技术、资金和平台资源方面的较大优势。从供给侧视角来看,通过互联网企业参与乡村数字精品内容创作、沉浸式体验项目开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活化与品牌IP打造等方面,提供了乡村文化生产与传播的专业人才和平台资源,带来了优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动力和机遇。从消费侧视角而言,将乡村文化产品或服务、农产品销售移植到数字文化产业链中,有利于拓展乡村文化体验场景和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因此,推进数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需要重点明确以下四个方向:

第一,创作乡村数字文化精品。《意见》强调,“鼓励数字文化企业发挥平台和技术优势,创作传播展现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数字文化产品。”依托互联网平台与技术,将乡村文化所蕴含的价值内容与数字技术的新形式新要素铆合起来,创作乡村数字文化精品,丰富了文化表现形式,提升了文化体验水平,满足了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了人民精神力量。通过本土化、多样化的线上数字文化产品传播,有利于提升乡村地区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不断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乡村数字文化产品生产与传播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乡村文化资源移植转化到动漫、游戏、音乐、文学、视频等线上文化表现形态中的过程,这有利于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第二,开发乡村沉浸式体验项目。沉浸式体验透过交互式叙事,能够给人带来一种代入感与共情感。《意见》提出,“规划开发线下沉浸式体验项目,带动乡村文化传播、展示和消费。”基于5G、4K/8K超高清、VR/AR、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技术,立足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景区、特色小镇等文化场景而打造的沉浸式体验项目,迎合了Z世代等年轻群体的消费需求,开拓了未来市场发展的新空间。基于现代科技与文化创意深度融合的沉浸式体验产品、业态和模式,有利于推动乡村文化内容向沉浸式体验内容转化,聚集乡村产业资源,形成乡村产业爆发力,诞生乡村独角兽企业。

第三,挖掘活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与打造品牌IP。乡村要实现振兴,依然要回归价值本身。《意见》要求,“充分运用动漫、游戏、数字艺术、知识服务、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视频等产业形态,挖掘活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打造独具当地特色的主题形象,带动地域宣传推广、文创产品开发、农产品品牌形象塑造。”乡村地区蕴含着中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这些资源是品牌IP开发、产品创作的源泉,但由于地域分散、人才欠缺,导致这些资源尚未得到充分转化。对于乡村而言,文化品牌IP不仅仅是一种品牌或者无形资产,它还是实现传统产业转型或数字化效率提升的可持续发展路径,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与活力。乡村地区借助互联网新技术形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与内涵挖掘,打造独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IP,有助益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带来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意见》指出,“推广社交电商、直播卖货等销售模式,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推进农产品销售与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发挥线上交流互动、引客聚客、精准营销等优势,有助于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深入精准对接消费群体。随着电商与直播带货这一新兴经济模式的出现,乡村对电商和物流人才的诉求更为强烈,这就吸引了更多农村青年返乡创业,为乡村振兴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作者为北京邮电大学交互技术与体验系统文旅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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