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纠纷化解无小事
案件当事人:千里锦旗表谢意
日报头条河南焦作讯(记者 刘君 通讯员 周东升 黄若涵 )4月6日,温县番田司法所收到了来自河北邢台王某邮寄过来的锦旗,表达对番田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蔡培松的感谢。
去年10月28日,温县番田司法所接到由温县人民法院转来的一起诉前调解案件: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的王某在2020年1月19日和李某达成一项租车协议,并给李某转账11000元,作为租车押金,因李某一直没有将车租给王某,也因资金暂时紧张,无法将王某的租车押金退回,就于2020年5月11日给王某写了一张欠条,约定2020年5月20日之前还清租车押金,可到期后,李某也没有还清。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李某以种种借口拒不还钱,后来干脆不接电话,并把王某的电话拉黑,万般无奈,王某将李某起诉至温县人民法院。
接到案件后,因为疫情期间,外地人员暂时不能到本地来,所以在电话中详细了解调查当事人具体情况,并将此案汇报给所长黄若涵。黄若涵所长召开案件分析会,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想办法尽量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根据调解方案,第一步先与远在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的王某取得联系,说明是在疫情期间,不能让当事人过来的原因,王某当场表示感谢,并通过微信说明详细情况,请求帮司法所调解。
和当事人王某沟通后,基本情况和起诉书一致。对李某不还钱的原因,诉说的不清楚,究竟是李某有意不还钱,还是李某有什么苦衷或者难言之隐,带着这些疑问调解员联系李某,让李某抽时间到司法所一趟,详细说明情况,并做好调解工作。可李某说他现在不在家,全家都在北京打工,暂时无法过来。调解员专程到李某所在村委了解情况属实。这样一来,面对面调解是不行了。
调解员又与李某电话沟通,苦口婆心的做李某的思想工作,讲解了关于欠钱不还的有关后果和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详细了解了没有还钱的真实原因。原因是:当时接到对方的租金后,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无法将车租给对方,再加上本人因为交通事故受了伤,住院治疗,把对方给的押金用在了自己的医药费上,对方当时一直催着要钱,车也损坏无法租给对方,他看到我不给车租,就在电话中,每天催着让我给他退租金,我当时在住院,心烦意乱,又无法给他答复,所以就说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话,并在电话中也争吵过几次,后来就不接他电话了,我现在也没有钱,不能一次性把钱还给他。
了解完李某的真实想法后,调解员又和王某沟通,详细说明了李某的真实情况,让王某体谅一下李某的难处,宽限一段时间,让李某分期把租金还给他。经过多次给王某做工作,终于答应两个月把租金还清,就把起诉状撤了。了解王某的想法之后,在电话中又和李某沟通,说清楚王某给出的还款意见,李某清楚了王某的诚意后,让调解员转达了他的歉意,以前欠账不还是自己不对,现在资金确实紧张,不能两个月还清,能在半年内还清,并说以前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不愉快,不好意思和对方沟通,求调解员好好做做工作,把协议达成。调解员又一次和王某进行沟通,再一次说明当时人李某的的诚意和困难,求得王某的谅解。经过数次的沟通、劝说、调解,双方终于同意,四个月分四次把账还清。
因为在疫情期间,双方都还在外地,无法签订书面的调解协议,调解员就想了一个办法,调解员先写一份还款协议,用微信发给当事人王某,王某修改后,重新发给调解员,调解员再发给李某,李某修改后再发给调解员,双方没有异议再签字。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这一起在疫情期间诉前调解案件终于圆满成功,双方同意李某从2021年11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还款3000元,四个月还清,2022年2月28日之前还清剩余的2000元。
2022年4月6日,当事人王某收到最后的2000元钱,这起因租车合同引起的欠款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