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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高质量办复建议提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4  浏览次数:143736
核心提示:文化和旅游部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4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作出批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国家机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4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作出批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和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要求,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召开2021年建议提案交办会,部党组成员李群出席会议,并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部党组成员饶权多次听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对办理答复工作提出要求。部党组成员认真指导主管司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审签每一件主办件答复函。部党组的高度重视,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部办公厅按照部党组要求,认真做好建议提案接办、分办、督办、核稿及沟通协调服务工作。各承办司局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夯实责任、突出实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与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保质高效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两会召开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到各司局听取建议提案接办的意见建议,对疑难问题进行研判。两会期间,安排骨干力量到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驻会接办建议提案,提高接办的建议提案精准度,并提前逐件拟定分办方案。两会之后,组织各司局召开分办协调会,利用一周时间完成建议提案分办工作。4月初,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组织各司局于4月底前完成参阅件办理,于6月底前完成协办(会办)件办理,于9月初完成主办(独办、分办)件办理。9月份办理结束后,通过微信、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承办司局联系沟通代表委员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于2021年9月初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办结率100%,与代表委员沟通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据统计,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承办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共计740件,其中人大议案13件、人大建议380件,其中人大建议独办20件、主办45件、分办9件、会办198件、参阅108件;政协提案347件,其中主办124件、分办15件、会办133件、参阅75件。


    这些建议提案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重反映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加大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加强新时代文艺创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反映了代表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殷切期盼。


加强非遗工坊建设

李绍玉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工坊建设的建议》

答复: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非遗工坊建设的政策和资金保障。2018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原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印发《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确定了10个“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2019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原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印发《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的通知》,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遗工坊建设范围,全面推进非遗扶贫工作。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拨付9000余万元,支持中西部有国家级贫困县的省(区、市)开展非遗项目保护、工坊建设、技能培训、展示展销、宣传推广等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将带动就业增收作为非遗工坊建设的主要目标,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全国妇联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有关工作。《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中提出,支持设立一批非遗工坊,带动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2020年,中国残联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各地面向残疾人开展非遗知识和技能培训,带动一批因残致贫的人群稳定就业。同时,文化和旅游部支持在山东、福建等东部地区依托当地带动就业强、市场潜力大的非遗项目建设非遗工坊。在推进非遗工坊建设过程中,文化和旅游部支持各地结合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等工作,积极引入高校、企业、行业组织等相关资源,帮助非遗工坊发展提升传统工艺水平,形成更好满足社会需求、具有更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非遗工坊建设,支持各地探索依托更多非遗项目,持续扩大非遗工坊覆盖地区和覆盖人群;探索依托具有本地区特色的非遗,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非遗工坊的培训、设计、体验等功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在景区引入非遗工坊项目,在有条件的景区建设集展示、展销、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非遗工坊,帮助工坊产品对接旅游商品市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社会效果:文化和旅游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非遗工坊建设,支持采用政府投资、对口援建、合作共建等方式,利用非遗保护设施、传统工艺传习所、文化设施、闲置场所及企业厂房等改建或扩建一批非遗工坊。目前,河北、山东、湖南、四川等7个地区已有非遗工坊建设在旅游景区。同时,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推进“非遗进景区”相关工作,支持多地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推出非遗体验游活动,在景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等地举办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比如,2020年和2021年,支持各地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开展“非遗购物节”线下活动,在景区展销非遗工坊相关产品,将非遗购物与旅游有机结合,让人民群众在饱览祖国大好河山的同时,体验当地的优秀传统文化,享受当地的特色非遗产品。

助力乡村振兴

金永伟委员:《关于建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

答复:乡村文化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及有关部门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为抓手,把繁荣兴盛乡村文化、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作为目标,着力挖掘培育盘活各地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精神文化支持,取得显著成绩。文化和旅游部将进一步完善评审命名机制,创新后续建设,规范长效管理,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在新时期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布局,按照“一县一策”“一乡一案”量身制定目标清晰、切合实际、可行性强的建设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实效。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各级各类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乡镇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场地,通过创作、演出、展示、培训、交流等系列文化活动,有效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三是狠抓普及推广,建立民间文化艺术公益培训常态化机制,将民间文化艺术作为全民艺术普及、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等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实现全民参与。四是推动融合发展,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依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进“艺术乡村”建设,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名片,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焕发乡风文明新景象,为乡村振兴凝聚精神动力;同时,结合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充分开发民间文化艺术研学游、体验游等产品和线路,培育特色乡村文化旅游新业态,拓展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当地特色民间文化艺术宣传力度,塑造“一乡一品”“一乡一艺”“一乡一景”特色文化品牌,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民间文化艺术品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社会效果:多年来,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切实加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建制度、强管理、抓普及、树品牌,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明显实效,各级各类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呈现出遍地开花、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近年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形成较为完善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制度保障和财政保障机制。各地按照要求,切实加强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享、全民受益的良好局面。各地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为契机,在设施建设、活动开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下功夫,有力带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发展


调整音乐类考级方式

李心草委员:《关于调整音乐类考级方式或取消音乐类考级制度的提案》

答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简称“艺术考级”)是社会艺术教育的重要内容,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是艺术考级的基本原则,这对于促进艺术考级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设立艺术考级机构属于行政审批事项,机构设立、专业开考等事项应经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批准。截至目前,全国艺术考级开考专业共115个。艺术考级活动的地区分布、群体规模、年龄层次和专业类型也在不断扩大。音乐考级在艺术考级中占有重要比重,目前音乐类开考专业58个,其中民族乐器相关专业26个,西洋乐器及其他相关专业32个,每年参与音乐类考级人次占所有专业的45%以上。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推进艺术考级健康发展。一是着力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艺术考级工作质量。力争出台系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逐步完善艺术考级领域的管理、服务、专业和技术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化手段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树立考级正确导向。三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大力优化艺术教育环境。国家课程方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总课时数为9522课时,其中艺术课程的课时量应占总课时的9%至11%,小学阶段的艺术课时占到了艺术总课时的80%。四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切实服务考生和家长。2019年8月以来,在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考级机构的共同推进下,实现了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服务门户网公开查询艺术考级机构及开考专业、考级成绩等功能。下一步,将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逐步公开承办单位、考级教材等信息,并引导更多艺术考级机构参与信息公开,为促进社会监督提供支撑保障。五是实施考级公益行动,强化艺术考级机构社会责任担当。2021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实施了民族地区艺术考级公益行动。下一步,将持续推进艺术考级公益行动,引导更多艺术考级机构参与到公益行动中,面向更多的基层地区输送更多样化的优质文化艺术社会教育资源,让更多青少年群体从中受益,不断扩大艺术考级的社会效益。


社会效果: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持续加强和规范艺术考级事中事后监管,稳妥推进艺术考级“放管服”改革,启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同时,按照2007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关于“各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不得作为学生升学、奖励的依据”的规定,共同杜绝各类功利化宣传和诱导,始终坚守艺术考级的初心宗旨。

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丁磊委员:《关于加快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文化消费驱动经济内循环的提案

答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壮大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当前,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不断加快,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线上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夜间光影秀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赢得了众多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的喜爱,成为新的文化消费潮流。但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还面临数字化水平不高、供给结构和质量有待优化、新型业态培育不够、线上消费仍需培养巩固、数字化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化和旅游部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推动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引导产业创新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围绕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激发消费潜力,形成更多新增长点、增长极,增强发展新动能。搭建合作服务平台,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成果转化;促进数据开放共享,推动产业链数据开放共享,引导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流动;优化监管方式,对数字文化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态度,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留足发展空间;激发消费活力,继续支持各地特别是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消费惠民政策;打造精品项目,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原创IP,加强IP开发和转化,打造更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


社会效果:2017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向行业和社会发出了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明确信号。2020年11月,出台《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思路和路径,引领产业发展方向。2021年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坚持以创新驱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组织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评奖。2020年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评选出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确定了60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在长三角、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举办产业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动漫、数字艺术、品牌授权、VR文化旅游等行业活动,构建产业创新生态。加强标准建设,推动我国自主原创、主导制定的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和数字艺术显示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开展标准国际国内应用推广,带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助力民营演出机构健康发展

张凯丽委员:《关于助力全国民营演出机构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中健康发展的提案》

答复

答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文化和旅游部及时推出一系列纾困惠企政策,帮助包括民营演出机构在内的各类演出市场主体渡过难关。2021年初,文化和旅游部积极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争取,进一步延长了已到期的相关纾困政策实施期限。印发《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抓好金融政策落实 进一步支持演出企业和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印发《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先后印发五版演出场所开放指南,逐步调整放宽剧院等演出场所上座率限制。2021年3月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已不再对剧院等演出场所上座率做统一限制,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确定。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培育云演艺业态,推动“5G+4K/8K”超高清在演艺产业的应用,加强演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推动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营场所数字化转型。2021年,推动“线上演播”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同时,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将“线上演播”作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文化和旅游部将进一步加大各项纾困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各项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工作,在加强导向管理、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推动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转型升级等方面加大对民营演出机构的指导、支持力度,引导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剧院剧场等机构与互联网平台深度合作,推动在线演出专业化、产业化、品质化发展。


社会效果:文化和旅游部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改革发展。2021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负担等系列支持措施。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提出推进“一网通办”、简化巡演审批程序、落实外资准入政策、加大行业扶持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上线“文化和旅游企业政策信息服务专栏”,及时发布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出台的可适用于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政策文件。2021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启动“中小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月”活动,以“送政策、解难题、办实事”为主题,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和服务企业力度。

加强中医药发掘保护

王宜等委员:《关于加强中医药的发掘和保护工作力度,尽快开展中医药非遗项目专项调查、扶持弱势项目的提案》

答复

答复: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传统医药类非遗传承发展的工作计划,根据传统医药类非遗特点,推动传统医药类非遗保护传承。当前,文化和旅游部正在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工作,将按计划适时开展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全面了解掌握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当前的传承实践和存续状况,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措施,对存续状况不佳的项目,加大扶持和保护力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中医药古籍文献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整理出版了400余种重要古籍;组织实施《中华医藏》编纂出版工作,并着力推动中医古籍的学术研究与资源开放共享;推动设立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支持中医药古籍的保护性修复、整理出版和专题挖掘,加强中医药古籍保护研究人才培养,并筛选规范评价了一批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实施好《中华医藏》编纂出版项目和“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等重点项目,加强对中医典籍精华的筛选和挖掘,以及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筛选、规范和评价。2020年3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条件和程序、责任义务以及享有的权益。截至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共认定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32位。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审慎认定代表性传承人,规范开展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力度,注重传承人核心技能艺能的提升。文化和旅游部将加强对传统医药类非遗知识产权的研究,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不断提升非遗传承人群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利用。


社会效果:文化和旅游部一直积极支持传统医药类非遗保护传承。截至目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传统医药类项目有23项(涉及182个申报单位或地区)。“中医针灸”“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截至2020年,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共支持1.13亿元用于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在文化和旅游部的支持和指导下,中国非遗保护协会中医药协调委员会和中医药委员会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如2021年5月16日,在贵州省丹寨万达小镇举办首届少数民族医药非遗论坛,推动中医药非遗项目更好融入当代生活

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花亚伟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答复: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部署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在补齐文化民生短板上下功夫,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上半年,为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改革,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召开了公共文化领域重点改革工作总结部署会议。每3年评审命名一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18年至2020年共评选命名175个。从2019年起,文化和旅游部连续两年举办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宣传活动。2021年,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在全国开展了“唱支山歌给党听”大家唱群众歌咏活动。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办了“欢乐过大年·迈向新征程”——我们的小康生活2021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全国共举办活动9522场,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达1.24亿。会同中央宣传部等单位启动了“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主题美术创作征集展示活动。继续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每年遴选500名左右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给予支持和资助。持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持续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项目,“十三五”时期,共投入资金2950万元,培训基层文化队伍超百万人次。支持农村地区非遗传承人参与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850余期,培训学员3.3万人,覆盖传承人群超过10万人。配合中央宣传部持续开展“文化进万家”工作,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对口帮扶,指导部属文艺院团组织小分队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送图书报刊和培训讲座等活动。与中央宣传部、财政部继续实施“戏曲进乡村”项目,2020年,该项工作共投入中央财政资金3.89亿元。持续实施“春雨工程”“阳光工程”“圆梦工程”等示范性志愿服务项目。


实践效果:2021年上半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文化和旅游部等20家单位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2020年,中央财政拨付县及县以下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87.28亿元,重点支持乡村等基层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累计为脱贫地区约11.3万个村文化活动室购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备,为约3.2万个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购置广播器材,为1.3万个乡镇提供以地方戏为主的文艺演出约39万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203个、文化馆3327个、文化站40747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7.54万个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文旅中国  文字整理: 党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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