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纪委监委宣传部供稿)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载了评论员文章“深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文章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实施《监察官法》是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突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等三个方面,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的现实意义,为规范和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提供了法律遵循。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好、领悟好《监察官法》,是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重要途径。深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一是要系统化的思维来学习、运用、执行;二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增强依法依规依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倍加珍惜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和荣誉,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
新征程新气象新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必须严格按照《监察官法》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依法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文/刘玉梅 回民区纪委监委案管室)